高:我送你車,招待一家人出去旅遊,對你夠好了吧
金:我希望你尊重我不要當我是傭人,不要當我不在意外面的女人,你的外表老不老不重要,我希望你愛我
高:我招待記者,跟她們說我很在乎你,我對你夠好了吧
金:我希望你尊重我不要當我是傭人,不要當我不在意外面的女人,你的外表老不老不重要,我希望你愛我
高:太好了我沒帶綠帽子
金:我希望你尊重我不要當我是傭人,不要當我不在意外面的女人,你的外表老不老不重要,我希望你愛我
高:我去整形變年輕點老婆你就會回來了吧
金:我希望你尊重我不要當我是傭人,不要當我不在意外面的女人,你的外表老不老不重要,我希望你愛我
高:我終於可以痛快的罵一下姓張的了,我男人的面子回來了
原本有人持和樓主一樣的看法,沒想到,對舊新聞有印象的同事去google之後發現,其實2009年,金小姐就曾因青蛙先生在外…而提出離婚了,而且該篇新聞還提到,讓女主角死心的是,長期下來玩很大的結果,但從言談仍可感覺當時仍愛青蛙先生的
坦白說,如果是這樣,我倒不太怪金小姐,雖然程序上是應該先離婚再有新戀情,但是若有人不放手,特別是女方年紀也漸大,其實,這是另一種不公平
我猜,女主角那種感覺應該是:你年輕玩透了、玩翻了、玩到我心都死了,現在,你老了,玩不動了,你當然不願意放手,你的一輩子是家花、野花通通要,我呢,我只剩青春的尾巴,我死心後的婚姻剩什麼?還值得我守到終老嗎?
呵!呵!完全是個人猜想的,但說真的,別人心中的事、家中的事,旁人還真不易真的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