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想要一個道歉有這麼難嗎?

我絕不會作這種事!我是人!
tommy6444 wrote:
我是一個平凡的小小上...(恕刪)
這種不要臉的婊子 還是告吧

說不定他心裡還OS:這是茶費!

tommy6444 wrote:
我是一個平凡的小小上...(恕刪)


告她

什麼叫賠償? 這時就不提男女平等了?
二人在一起就是女方吃虧嗎?都什麼年代了,找這種爛理由挪錢.

tommy6444 wrote:
我是一個平凡的小小上...(恕刪)


大大,支持你告她一頓粗飽,社會不是這麼混的...是沒看過討債公司去要錢的那種恐怖場面嗎?

tommy6444 wrote:
我是一個平凡的小小上...(恕刪)


蒐證 提告 別姑息這種人

dj8111 wrote:
光是代客保管存摺和代客操作
這兩項捅到證交所就夠她嗆了
至少會被停止職務3個月(印象中)
然後公司就會把他解職
+1
要斷得乾淨的話小弟可能建議不要在意就算了
要爭一口氣的話這方法無疑是首選

tommy6444 wrote:
在追問下,她坦承拿去還家裡的負債,分手前半年期間,每個月都拿私自提了5-6萬不等。
之前的更不用說了但比較少1-3萬不等,我連算都不敢算,但重點來了,她堅持這些錢我是應該對她的賠償,
說和我交往期間,她花費的青春難道不用算嗎?...(恕刪)


透過正當管道去告她,不建議用地下的管道處理~~~~

她既然用錢來計較自己青春的付出,那聽起來似乎和從事某種職業的人是相仿的。

她用錢來計較,那就好好的和她計較投資賠錢的部份和侵占你金錢的部份囉~~~~

把她未經你同意操作股票的事向她的公司投訴同時告她侵佔。
你必須先給我圖, 我才能判定是誰浪費了青春在對方身上...

另外, 正常途徑解決卡好! 解決不了再來陰的...
這種女的還跟他客氣啥

告下去把錢討回來
順便通知她公司
保管客戶存摺代客戶操作這幾項就夠她受的了
搞不好根本不是代客操作, 單純只是拿去花掉....
兔貴肇朋:本人所發表和回應的文章,都是晚消化,本人不對其導致的結果承擔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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