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高中好友她跟男友交往時買了房子男友背房貸, 當然登記他名下我好友就負責生活開支所有生活開支和娛樂費都她出當公立學校教師之外還得周末去當家教才夠花結果不到五年那個男的劈腿我好友傷心的搬離開那房子存款幾乎是零參考一下吧
如果擔心何不把建物跟土地分開登記一人一個...而且...都講到要結婚了這種結婚後的問題或條件是你情我願你覺得公平就結...覺得不公平就不要嫁又不是去菜市場買豬肉.還要看市價殺價或問網友意見主要是你自己願不願意...就那麼簡單何必複雜化
其實他不適合妳.因為真要算的話.生活開銷和教育費是比房貸更高.這麼會算計的男生.說真的遲早妳會受不了.就算妳能接受.到頭來只是一場空.那小孩子你負責養不是小孩要從妳姓.超級會算計.結婚後老婆負責養家和養他.他只負責繳他名下房子的房貸.建議妳可以讓小孩住新竹(妳有房子).生活費和開銷大家一起分擔.他租屋在台北.這也可以.全家人共同分擔共同持有.我結婚前就預備好房子(自己名下).婚後有了兩個小孩.老婆專心當全職媽媽.我負責全家生活等等.錢也歸她管.彼此互信才能走得長久.戀愛和結婚是靠感性.結婚要長久是靠理性.這個時代兩性意識抬頭.沒有舊時代笨笨一昧傻傻付出的女性吧.
如果真的會擔心損及個人權益的話, 就跟未來的另一半協議: 房子的所有人登記為夫妻共同持分, 婚後的家庭開銷每月列出一份總表, 雙方平均負擔, 然後婚姻登記為夫妻財產共有制. 這樣, 萬一以後離婚就不會有太多的糾紛. 不過, 這樣的婚姻基礎建立在利益考量之上, 缺乏了對家庭應有的犧牲與奉獻, 可能在未來的婚姻道路上會產生很多大大小小的利益衝突, 對婚姻生活的維持會造成不利的影響.
我有一個朋友,夫妻都是公務人員...因為老公的年收入比老婆多一倍,所以他們是:家裡所有的家用及支出(包括房屋貸款,保母費,食衣住行育樂..稅捐..保險..紅包。都是老公負擔2/3 老婆負擔1/3 剩餘的就是自己的零用金,要花要存都行。這樣彼此都有錢,可以靈活運用,或彼此互送禮物..我覺得這樣也不錯...
嫁雞隨雞,嫁狗隨狗,是天經地義的事。今天你老公在外花天酒地,不給妳半毛錢,還毆打妳、跟妳要酒錢,都是應該的...若妳認為上述條件你都能接受的話,且沒有他人可嫁的話,那就應了妳男友吧...若認為上述豈有此理,那就攤開來跟妳男友說清楚講明白,不然結了婚就只能任人宰割了...
yucwu15 wrote:男友提議,如果以後結...(恕刪) 樓主的問題跟這篇非常相近很多網友都提出建議了可以參考一下...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2&t=1901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