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這樣的提議合理嗎?

我高中好友

她跟男友交往時買了房子
男友背房貸, 當然登記他名下
我好友就負責生活開支
所有生活開支和娛樂費都她出
當公立學校教師之外還得周末去當家教才夠花

結果不到五年
那個男的劈腿
我好友傷心的搬離開那房子
存款幾乎是零

參考一下吧
如果擔心何不把建物跟土地分開登記一人一個...

而且...都講到要結婚了

這種結婚後的問題或條件是你情我願

你覺得公平就結...覺得不公平就不要嫁

又不是去菜市場買豬肉.還要看市價殺價或問網友意見

主要是你自己願不願意...就那麼簡單何必複雜化

天黑才出門 wrote:
嗯...
看完之後小弟的感想是你倆真的相愛嗎?真的適合共組家庭嗎.(恕刪)


結婚還分你我,那是你的這是我的

離婚很快
├愛像是什麼┼只能用人生百態去看待┤
好好考慮一下

不然離婚之後也是很現實的問題
其實他不適合妳.因為真要算的話.生活開銷和教育費是比房貸更高.這麼會算計的男生.說真的遲早妳會受不了.就算妳能接受.到頭來只是一場空.那小孩子你負責養不是小孩要從妳姓.超級會算計.結婚後老婆負責養家和養他.他只負責繳他名下房子的房貸.建議妳可以讓小孩住新竹(妳有房子).生活費和開銷大家一起分擔.他租屋在台北.這也可以.全家人共同分擔共同持有.
我結婚前就預備好房子(自己名下).婚後有了兩個小孩.老婆專心當全職媽媽.我負責全家生活等等.錢也歸她管.彼此互信才能走得長久.戀愛和結婚是靠感性.結婚要長久是靠理性.這個時代兩性意識抬頭.沒有舊時代笨笨一昧傻傻付出的女性吧.
如果真的會擔心損及個人權益的話, 就跟未來的另一半協議: 房子的所有人登記為夫妻共同持分, 婚後的家庭開銷每月列出一份總表, 雙方平均負擔, 然後婚姻登記為夫妻財產共有制. 這樣, 萬一以後離婚就不會有太多的糾紛. 不過, 這樣的婚姻基礎建立在利益考量之上, 缺乏了對家庭應有的犧牲與奉獻, 可能在未來的婚姻道路上會產生很多大大小小的利益衝突, 對婚姻生活的維持會造成不利的影響.
我有一個朋友,夫妻都是公務人員...
因為老公的年收入比老婆多一倍,所以他們是:

家裡所有的家用及支出(包括房屋貸款,保母費,食衣住行育樂..稅捐..保險..紅包。
都是老公負擔2/3 老婆負擔1/3 剩餘的就是自己的零用金,要花要存都行。

這樣彼此都有錢,可以靈活運用,或彼此互送禮物..
我覺得這樣也不錯...
難怪有朋友一直說要嫁就要嫁有錢的 不然就別嫁了 多浪費時間金錢的
嫁雞隨雞,嫁狗隨狗,是天經地義的事。
今天你老公在外花天酒地,不給妳半毛錢,還毆打妳、跟妳要酒錢,都是應該的...


若妳認為上述條件你都能接受的話,且沒有他人可嫁的話,那就應了妳男友吧...
若認為上述豈有此理,那就攤開來跟妳男友說清楚講明白,不然結了婚就只能任人宰割了...

yucwu15 wrote:
男友提議,如果以後結...(恕刪)


樓主的問題跟這篇非常相近
很多網友都提出建議了
可以參考一下...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2&t=1901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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