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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不結婚的人也是你,並不是說孩子的爸不用負責任,
但是決定留下孩子不結婚時就要有決心自己擔下後面的責任,
孩子如何生養和你跟男方的關係應該要分開來考慮,
不要說在不愛對方的情況下,因為想給一個孩子完整的家才選擇和孩子的爸在一起,
這樣以後如果婚姻不順利時,責任變成推到小孩身上,
"要不是為了要給你一個完整的家,我為何要委屈忍耐老公和婆婆"之類的,
孩子何辜?有雙親也不代表家庭完整呀!
完整的家和好的生養環境跟有沒有雙親應該不是絕對的,
你可以自己照顧,男方這邊願意援助就接受,這邊就看男方的態度,
如果沒有信心給孩子足夠的愛和照顧,
出養給別人也不是罪惡的事,重點是孩子有在良好的環境下成長,
未婚的情況下留下一條生命,也不委屈自己在不適合的情況進入婚姻,
我覺得你很勇敢,再來就是冷靜想想怎麼樣對孩子才是真正好的!
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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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我只能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