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真的是雙面刃...
一種是真的有能力把事情好好處理
另一種就是叫父母來擦屁股

好好想想自己是哪種人
基本上父母的監護權到20歲,
故20歲前要父母同意~
20歲後,告知是尊重與孝順的表現...
我認為每個人都是各體,亦都有選擇的權利與負責的義務~

lienly2 wrote:
冏很大今晚主題.79...(恕刪)


只要父母親錢錢夠多,有什麼不可以
曾經還有一個富豪公主都已經結婚了,還玩出一個金髮BABY

華銀林家嗎?
混血比較聰明.

排除困難 wrote:
曾經還有一個富豪公主都已經結婚了,還玩出一個金髮BABY
售:很多AV產品

lienly2 wrote:
離婚..... 重大事情 通通先斬後奏.
因她們知道父母到最後一定會接受/得接受.


我做的是這一樣 哀...我......有苦難言

lienly2 wrote:
冏很大今晚主題.
7...(恕刪)


其實這也沒什麼,小孩子本來就該學習自已作主,自已負責。
但我想信應該有超過79%的小孩子擔不起自已作主的後果!
自從我出社會後什麼事都是先斬後奏
已經是成年人了, 自己做決定自己負責
但我不會跟父母拿錢
也不會讓父母幫我擦屁股
洗耳恭聽.......

micli1973 wrote:
我做的是這一樣 ...(恕刪)
售:很多AV產品
要是我家也可以先斬後奏就好了~

想幾年前我妹為某些事情,先斬後奏結果被我爸轟出家門!!!

到現在我爸還在說:像她這樣自私的心態,給她自己在外面受苦也只是剛好!!

micli1973 wrote:
我做的是這一樣 ...(恕刪)


我男友也打算先斬後奏,但朋友覺得不是小事情,
一定要先告知男方家長才能決定我與他的未來……
害我不知道,是否該聽男友話施行“先斬後奏”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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