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島沐 wrote:
我們交往了快兩年,不...(恕刪)


這一關過不去,就沒辦法到下一關,
路是人走出來的...祝福你

大島沐 wrote:
我們交往了快兩年,不...(恕刪)


「家裡是講情的地方,不是講理的地方。」
在爸媽冏很大看到的,個人認為很值得省思,參考一下。

很多時候兩個人各有堅持,並且也無法說哪一方不對,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僵持不下未必能分出勝負,
弄到雙方筋疲力竭,甚至有可能傷害了彼此,這真是何必呢?

把理由擺一邊吧!既然是自己心愛的人,就應該多用感情來對待吧!
小弟不才,現在只交了二個女朋友,以我的例子來說吧!
和前一任女朋友在一起的時候,吵架是難免的,我也跟樓主一樣,堅持自己的立場,不肯退讓,
到最後,越吵感情越薄,到最後還是分手了.
跟現在這個女朋友,脾氣也很硬,但是我改變方法,有爭執時,她在唸我的時候,我就乖乖的讓她唸,
看著她等她唸完,我就去睡了,但是第二天等他氣消了一點,再把自己對爭執的看法,說出來.因為
在睡前,我會把她唸的內容和爭執點想一遍,找出問題.就這樣
如果當下二個人在吵架,有些話說的太急,會造成更難彌補的問題出來,對方沒有辦法冷靜,就自己冷靜,
當下爭得你死我活,跟第二天把話說清楚,差幾個小時,但結果差很多.
像我最後會補上一句,不好意思,是我沒有把事情說清楚,讓你誤會,才會讓你生氣.
給個台階給對方下,因為你也愛她不是嗎?凡事不一定要爭贏.
之前聽過一句話,我想吵架的時候,就會想到,大意是這樣的
當你要和對方爭吵時,想一下十年後,你會認為這事有嚴重到要吵到如此嗎?
試著想一下,十年前你和朋友吵架的點,到現在是不是不值一提,抑或者以經忘了為什麼吵架,不是嗎?
冷靜下來才有辦法溝通
最後一句,送你,改變別人很難,改變自己很容易.
祝你們可以順利走下去

大島沐 wrote:
我們交往了快兩年,不...(恕刪)

一開始--偶爾吵
3.5年---學乖了 閉嘴來個相應不理
10幾年--不理她也有事 冷言冷語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58508102 wrote:
小弟不才,現在只交了...(恕刪)

改變別人很難,改變自己很容易
吵架如果能讓雙方成長、增加磨合,
這種架是值得的。

如果吵架一直製造裂痕,
這只會讓兩人走向兩個極端!
與其以後大家痛苦,
不如早點了斷!
人家說床頭吵床尾和嘛~~~
拍拍拍拍!!!沒事的!!!
你想想~~當初不就是愛她才跟她再一起的
吵贏了又怎樣~炒輸了又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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