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媽媽打給我,我未成年她已成年!該怎麼做?

女方媽媽沒把自己小孩教好,
還想教訓別人家的小孩,嘖!

樓上大大們說了,你未成年,對方告你,只會害到他女兒自己。
但是!法王平常說的話都沒在聽唷!


奶茶o wrote:
我13號去女友家玩,...(恕刪)


這樣就分手了喔
是玩玩的心態嗎
女友已滿18就不用擔心
要告是她有事
不是你有事
他媽媽嚇嚇你而已
難道處女膜破了一定是性交嗎
多少女孩第一次是被腳踏車奪走的
(至少我那個年代很多女孩都說這個藉口)

奶茶o wrote:
我13號去女友家玩,...(恕刪)


讓他告吧,沒法律常識是需要教育的!
他成年你未成年!!

他告你?

你不會說要反告他喔....

再怎麼想也是你贏面比較大阿......
小朋友....讓阿叔幫你上一堂課吧!
1. 法律上,性自主權=16歲....
2. 18歲=應負刑法上完全責任
20歲=成年
就算你們已經滿18,在法律上還是未成年啦!
你們兩個都年滿16,如果是合意性交,我不知道在法律上還可以告什麼?
和誘 略誘?現在看起來都不成立....
下次去別人家 記住保險套不要亂丟
會成證據
不好意思 我看完也是一直狂笑.....

不過 你們兩個一個17 一個18...

記得更新後續.....
告不成,放心吧

下次證據記得馬桶沖掉

如果因此堵住,那就是天要亡你
告不成

不過因為有用保險套,大大的給你一個贊
18歲的~青春肉體~
sugarland wrote:
女方媽媽沒把自己小孩...(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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