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drowwww wrote:我的女友懷孕了 日前...(恕刪) 不辦結婚登記就跟你現況是一模一樣的,男未婚女未嫁...擺明了就是不讓女兒嫁你..對方既然不嫁, 你又何必一定要娶呢??找律師去爭監護權比較實在...
skidrowwww wrote:我的女友懷孕了 日前...(恕刪) 中出人家的女兒,又把肚子搞大人家父母肯定火大除非你家世背景很好,不然哪來那麼多問題。這3個條件1.兩年之內不能登記辦理結婚(女方名下有不動產可能性很大)2.3是什麼其中必有隱情吧
去戶政事務所問一下我印象中是...小孩子出生後一年內父母未完成登記手續以後在法律上父親那一欄會有問題沒法認親母親應該是沒差,因為是從她肚子裡出來的~對方限制兩年,表示有專業人士在場懷胎十月加上出生後法律上的一年,剛剛好最好去確認一下相關法條
anakin0124 wrote:去戶政事務所問一下我...(恕刪) 沒這些鳥問題的啦...出生沒結婚就一定是父不詳...要填上去就只能打確認親屬的官司..辦領養也成, 反正在戶口謄本上都會有記錄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