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rdTing wrote:最近在網路上看到一篇...(恕刪) 第一任,分手10年了;從此未再相遇過,額度用完了吧!!最後一任,在skype上遇過(天殺的,幾年不用skype了;換新公司後要跟公司人員連絡又使用)某天收到敲來的問候,有小聊一下近況(又是天殺的,對方竟然只是在隔壁城市工作;而目前待的城市也是對方以前待過的城市)。
拜託..遇見我的時候..麻煩不要理我..也不要看我..OK..(?)-開甚麼玩笑啊..人家七八百個老相好..個個要都來那麼的搞一下..我還要不要吃飯啊..-人家上街通常是為了純吃飯..不是要敘舊的..別來亂了..好嗎..-我不會說啥「最近好嗎..」..的啦..拜託..那都幾千年的老梗了..還玩啊..不可恥嗎..要說..也是說......「喂..混的不錯哦..有沒啥好路子..報一下我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