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發現現在很多女生,離過婚,生過小孩,交下個男友時,都會隱瞞離婚/生過小孩的事,甚至到跟下一個男友結婚時,都還是隱瞞離過婚/生過小孩的事

supertaiwan wrote:
我發現台北很多女生,離過婚,生過小孩,交下個男友時,都會隱瞞離婚/生過小孩的事,甚至到跟下一個男友結婚時,都還是隱瞞離過婚/生過小孩的事

這種事要如何預防啊? 婚前徵信?
這種說法很有問題
現在媒體這麼發達, 而很多人都喜歡有樣學樣
所以這種觀念, 應該是全台灣, 而不只台北
A Pink, Hello Venus
必須去申請"戶籍謄本".這樣一目了然
不過需本人去
代辦需切結書
這簡單,交往時先欲簽各結婚條款

裡面要設定一條

如乙方掩飾離婚、或有小孩之情形,甲方可要求無條件離婚,且不需付給乙方贍養費等一切開銷
,且甲方可向乙方要求100萬精神賠償。

看她敢不敢簽。
kweas2005 wrote:
如乙方掩飾離婚、或有小孩之情形,甲方可要求無條件離婚,且不需付給乙方贍養費等一切開銷,且甲方可向乙方要求100萬精神賠償。

男方被抓包, 辯稱不知道前女友有懷孕生子, 不是刻意隱瞞, 這樣也要賠錢嗎? 而且才賠 100 萬也太少了吧, 未婚變已婚, 身價暴跌, 還生過小孩更慘, 至少也要賠 1000 萬.
生過小孩一定會有妊娠紋
離過婚倒沒差吧,如果沒生過的話
就看您要選擇的是

1) 完美的贗品 還是 2) 有瑕癡的真品

囉 ~~~
男人想出來玩
女人自然也會想出來玩
台灣島就這樣大
女性人口就這樣多(不算外國的)
去哪生那樣多年輕貌美
又一塵不染的女性
速食愛情下又有多少男性是乾乾淨淨的

有個非官方的統計資料可能沒多少人知道
離過婚的女性再找男友or再婚的成功率只有男性的4分之一
(在坦白過去下還願意在一起的)
生過小孩的跟帶著小孩的成功率趨近於0
所以說還是不說

中國傳統文化對女性的束縛到現在還在阿
supertaiwan wrote:
我發現台北很多女生,...(恕刪)

現在女生很多喜歡做包租婆,而男人更樂在租套房,等到想昏時又怕買到凶宅。
這種欺騙會讓信任破壞殆盡,並不可取

說穿了,就是自私。過去的事未必要全說,但只要持續到現在,就一定要說。

supertaiwan wrote:
我發現台北很多女生,離過婚,生過小孩,交下個男友時,都會隱瞞離婚/生過小孩的事,甚至到跟下一個男友結婚時,都還是隱瞞離過婚/生過小孩的事


我離過婚,沒生過小孩,也為此事寫了blog抒發心情,花了五年時間才走出來
朋友我不會隱瞞,要好的同事也會告訴她們,但履歷表上我只會寫單身,為什麼呢?不想自找麻煩啊!

遇過一個男性面試官,那時大方承認離婚事,他馬上反問,為什麼離?有沒有小孩?離婚多久等私人問題
真的想不透,他問的這些會影響到工作?

填了單身,也曾被問到--妳身為一個行銷人員,把自己推銷出去也是很重要的吧?

反正,填什麼都有人說話。目前說與不說的原則仍然是--跟你沒關係,所以你不用知道/跟你沒關係,但我把你當好朋友,所以你會知道。
本王認為,無論男女,這種事一開始就不該隱瞞對方,因為這種事不是小事,也不是每個人都能接受的,而隱瞞者卻讓對方付出很多感情後才坦承事實,如果對方能接受,那沒話講,但如果對方無法接受,又付出了那麼多感情,那叫對方情何以堪?對方要怎麼去承受這種打擊?本王有輔導過這種男生,他們真的完全陷入兩難.痛苦之中,因為他們無法接受,但也付出了很多感情,無法說放就放,所以本王奉勸各位,真愛對方就不要隱瞞這種事,不要讓對方到最後才知道,因為那種打擊,對專情的人來說是很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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