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ertaiwan wrote:我發現台北很多女生,離過婚,生過小孩,交下個男友時,都會隱瞞離婚/生過小孩的事,甚至到跟下一個男友結婚時,都還是隱瞞離過婚/生過小孩的事這種事要如何預防啊? 婚前徵信? 這種說法很有問題現在媒體這麼發達, 而很多人都喜歡有樣學樣所以這種觀念, 應該是全台灣, 而不只台北
kweas2005 wrote:如乙方掩飾離婚、或有小孩之情形,甲方可要求無條件離婚,且不需付給乙方贍養費等一切開銷,且甲方可向乙方要求100萬精神賠償。 男方被抓包, 辯稱不知道前女友有懷孕生子, 不是刻意隱瞞, 這樣也要賠錢嗎? 而且才賠 100 萬也太少了吧, 未婚變已婚, 身價暴跌, 還生過小孩更慘, 至少也要賠 1000 萬.
男人想出來玩女人自然也會想出來玩台灣島就這樣大女性人口就這樣多(不算外國的)去哪生那樣多年輕貌美又一塵不染的女性速食愛情下又有多少男性是乾乾淨淨的有個非官方的統計資料可能沒多少人知道離過婚的女性再找男友or再婚的成功率只有男性的4分之一(在坦白過去下還願意在一起的)生過小孩的跟帶著小孩的成功率趨近於0所以說還是不說中國傳統文化對女性的束縛到現在還在阿
這種欺騙會讓信任破壞殆盡,並不可取說穿了,就是自私。過去的事未必要全說,但只要持續到現在,就一定要說。supertaiwan wrote:我發現台北很多女生,離過婚,生過小孩,交下個男友時,都會隱瞞離婚/生過小孩的事,甚至到跟下一個男友結婚時,都還是隱瞞離過婚/生過小孩的事 我離過婚,沒生過小孩,也為此事寫了blog抒發心情,花了五年時間才走出來朋友我不會隱瞞,要好的同事也會告訴她們,但履歷表上我只會寫單身,為什麼呢?不想自找麻煩啊!遇過一個男性面試官,那時大方承認離婚事,他馬上反問,為什麼離?有沒有小孩?離婚多久等私人問題真的想不透,他問的這些會影響到工作?填了單身,也曾被問到--妳身為一個行銷人員,把自己推銷出去也是很重要的吧?反正,填什麼都有人說話。目前說與不說的原則仍然是--跟你沒關係,所以你不用知道/跟你沒關係,但我把你當好朋友,所以你會知道。
本王認為,無論男女,這種事一開始就不該隱瞞對方,因為這種事不是小事,也不是每個人都能接受的,而隱瞞者卻讓對方付出很多感情後才坦承事實,如果對方能接受,那沒話講,但如果對方無法接受,又付出了那麼多感情,那叫對方情何以堪?對方要怎麼去承受這種打擊?本王有輔導過這種男生,他們真的完全陷入兩難.痛苦之中,因為他們無法接受,但也付出了很多感情,無法說放就放,所以本王奉勸各位,真愛對方就不要隱瞞這種事,不要讓對方到最後才知道,因為那種打擊,對專情的人來說是很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