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不是不報,只是時候未到

pk-king- wrote:




不要怪我酸你

分都分了還去加她的line贛嗎?

多了根骨頭嗎?
...(恕刪)




我沒加她
是她有留我電話
一開始我也不知道她是哪位
路人甲㊣ wrote:






我比較好奇的是, 當初她劈腿而交往的對象, 是不是現在的老公? 哈....(恕刪)



不是
再下一任才是現在老公
有借有還 在借不難(怪怪的..)

這算報應吧~
不要借她,她自己選的,借她等於幫她養老公 離不離也是她自己的事

Mr. fat wrote:
原來這句話是真的

...(恕刪)



所以你借他錢了嗎?

不~要~借!
你會不會加到詐騙集團的假前女友Line了!

他們只是要利用你的報復心理騙錢吧!
其實如果她一直隱瞞跟別人同時交往就是劈腿,但是你入伍新訓第6天就提分手,至少這女生還不是那種可以同時週旋在2個男人間的複雜女生,未結婚之前總有比較的權利,有些男生甚至交往久了之後覺得很穩當了,就把女生晾在那裡了,我曾經遇過男生打撞球多晚都可以,晚上10點卻不肯來火車站我,讓我單獨一人走巷子回租屋處,想到這就很心寒了,還沒結婚就這樣了,結婚之後怎辦?後來一堆事情慢慢的累積,讓交往3年的我提出分手,男生卻怪因為有別人追我,我才要分手!
雖然我不知道你們的過程,但是你前女友確實運氣不好,結婚才遇到這種事!
雖然沒有要你做聖人,但是有時雪中送炭也是功德一件!(我指的是言語的安慰)
千萬別借$給她!

Mr. fat wrote:
原來這句話是真的最近...(恕刪)


我比較好奇的是你的頭像到底有幾根手指
沒借

因為一開口就要拿100w

我問她有可以拿啥東西來抵押

她也回答不出來



Mr. fat wrote:
原來這句話是真的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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