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問大家的意見,關於房貸負擔

keter0207 wrote:
大家好,是這樣的,小...(恕刪)


我看過很多夫妻都是這樣啊,
女方賺的是女方的,所有開銷全算在男方身上,甚至自己的保費也要男方出,這完全是女方的個性使然.

雙方最後不是離婚就是成天你不爽我我不爽妳過一生.
共同點就是:你休想叫女方出一毛錢
話說回來...能怪誰呢?你當初自己選擇的(個性).
keter0207 wrote:大家好,是這樣的,小弟在結婚前(為了老婆


先恭喜你。
雖然你也是婚前,為了結婚女人不住婆家,而開始買房子,但是至少你沒有因為其他因素,先登記在老婆名下。這是很重要的,避免日後因為有心機的娘家或老婆產生產權爭議,也可能因此,部份任性為所欲為的女方,會因為沒分到你的房子不甘心不會輕易離開你。
別太期待承諾,別太期待司法,自己的自己管理,這是我個人經歷所給您的建議。

回歸正題,
1.房子車子在你名下,你自己該負責所有費用,不用假手他人,亦不需要婚後改登記部份或全部到老婆名下管理,以表現對家與老婆的重視。
(送給跟管理是不同的,部份女人說是一套做是一套,要你交給她管理,最後會變成是你所送給她。切記謹慎之)

2.婚後共同生活產生之費用,夫妻共同生活共同分擔權力義務,平均分擔,不要一個人負責去撐,讓女人那麼沒責任感。
(自己個人所為費用不列入,如自己送給予的禮物、自己與朋友的交際費、量力而為的孝親費..等)

3.薪水自己管,不要相信薪水交管,什麼共用帳戶說詞,女人會做手腳藏私房錢,不會清楚讓你知道家庭有多少財產。一個男人努力賺錢回來養家,老婆花的很爽,你卻每天跟老婆領零用錢過活,幾百幾千自己賺的錢,也要跟老婆請領。你不是工具人奴才,請活的像個人,自己做主。

4.若家庭老婆全職家管,那麼老公負責家庭錢的支出,當然,錢是老公自己管理,不須要交老婆管理。

dosa2 wrote:
大大 請問勞工貸款是...(恕刪)


您好,那是我買第一棟房子(之前夫妻名下均無房子),勞保有7年以上,可以申請勞工貸款買房子,如果申請人數多於名額,就要辦理抽籤,當時房貸利率約8--9%(也就是貸款200萬二十年,期滿總共連本帶利要還400萬的年代),勞貸利率為5.15%,後來房貸一直降,我的勞貸當時最低曾到1.5%左右。

這部分您可GOOGLE 勞工房貸申請,經參加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辦「輔助勞工建購住宅貸款」抽籤,抽籤結果為合格正取戶或備取戶經遞補者。

一般來說,都是先買房貸款,只要符合資格者,兩年內再去申請勞工貸款(也就是買房後,最多只有兩次申請資格),抽籤中獎後,再拿去原銀行轉貸勞工貸款。

當然那是我18年前的事了,現在法令有沒有變更,您可自行GOOGLE。
"NIKON D200"+"12-24 F4"+"24-70 F2.8"+ "50mm F1.8"+"70-300G VR" +SB800
其實這應該結婚前就先談好
貧賤夫妻百事哀
為錢鬧翻天的事例太多了
我朋友婚前就先約好
採公基金制
家用大家一起分擔
按比例出錢
例如水電瓦斯房貸小孩教育費等
都一起出
asnpa2000 wrote:
我朋友婚前就先約好
採公基金制


這方式並非無問題。
我住在盧洲的小表弟,也是信任老婆採共用家庭基金方式,家庭財富共享,將所得上繳統一在老婆名下銀行帳戶(表弟媳聲稱叫家庭共用基金),以支付家庭費用。
100年底我個人婚姻出問題爆開後,小表弟強硬要求查帳,所有家庭存款為0,皆領光帳戶無法交待清楚金錢流向,現在已經自己管帳。
恩 我還是覺得各管各的會比較好~(就是撇除小孩教育費拉 水電費之類的基本開銷)
兩人的薪水扣除這些之後 各自己保管
哈哈哈哈

簡直是我的翻版

要認命啊

有時候想想

別老是想著娶個老婆來幫你還錢

我現在也是咬著牙自己付

反正

這就是人蔘啊

讓你太太出30萬比較合適,
因為女人跟男人不同,
退一步說,
如果她今天跟你離婚了,
結過婚、生過小孩再找一個很難,
不像男人可以到越南找一個,
女人肯定不行,
所以買房子不能花光她全部積蓄,
你要給她留點,
這是對她的保護與關愛。
小阿真 wrote:
如果她今天跟你離婚了,
結過婚、生過小孩再找一個很難,
不像男人可以到越南找一個,
女人肯定不行...


所以呀,男人還是不要跟女人結婚吧,會害了女人以後離婚沒人要。(還沒結婚就在布局離婚後,她會想一起打拼? 我懷疑..)

男人離婚後隨便也可以找到女人?
一個男人結婚,所有賺來的錢花在家庭上,幾乎月光,錢都給老婆管存到老婆那裡的男人,離了婚一無所有,妳要嗎?妳願意跟?

一個男人結婚, 花了自己最好的、最有優勢的歲月,到老了一切得重頭開始,不像年輕時再那麼有優勢,只要肯努力都可以賺到房子車子養家都不是難事,只剩下最多每月只有22K, 市場是很現實的,就算企業會想給他機會,他太老還能拼幾年? 跟他結婚只有吃苦,更別奢望什麼房子,什麼好的生活,妳要嗎?妳願意跟? 沒有未來喔。

我前妻可是騙走侵佔我所有的財產跟房子,還沒離婚就有記錄在外面有男人了,離婚又馬上帶小狼狗(跟外遇是不同人)同居在我買的房子裡,離了婚的女人,很難再找到男人? 女人老了沒人要? 女人老了賺不到錢? 前妻可是破四十歲的女人,找男人很難? 很弱勢?

哈哈,難道,有些男人被害到一無所有,只能變街頭遊民,叫男人比較強勢,女人比較弱勢?
這是社會上,框在男人身上的牢籠,給予女人身上的光環。
雖然從字眼看似乎你老婆自私 但我卻覺得你老婆想法合理
我也買房了 且如果是我 我結婚後也不會要我老婆出任何一毛房貸

因為文裡有兩個點
1,房子是婚前財產 且名字是樓主的
2,你老婆沒有負擔過房貸

如果不幸離婚 你老婆是沒有權分房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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