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ragul wrote:少了個老頭跟你唧唧歪歪你應該高興才是是我就百日內結 正好有理由 一切從簡可以辦的莊嚴肅穆點 這種的最省了這種好康要打鐵趁熱啊 屍骨未寒前有便宜就佔啊) 哈哈!! 有說到重點
古時候 可以守喪一年 也有三年.. 官員丁憂 三年..我是不建議百日內結婚..因為遭逢大變 很多心情上 還是沒法撫平..若結婚 真的很奇怪..像我父親去年 <<去修鍊了>>....我到現在還是有點惆悵..三不無時就會做夢..一個人發呆的時候 也會想起..兩人真心相愛 不差那一張結婚證書..
趕百日+1有了百日的加持, 什麼婆婆媽媽的都叫他們滾蛋去,迎娶可以, 時間太趕通通用紅包墊掉,訂婚結婚一場搞定, 婚紗有拍就好不用修修改改,宴客有場地就偷笑了, 還想選什麼幾顆星還是排場....趕百日是一種不能笑的幸福啊!(不過新娘通常都很不爽....)
不管事守孝一年..或三年古早人為了表孝心..讓外人覺得孝順..所立下的誓約守孝3年(不要有歡樂於生活中)然而現今社會..很多把它當禁忌.若是依古代人的做法..更應該做得徹底一點.讓外人覺得孝順喪禮..不管是穿黑的..或白的...都要緣起於戰國時代君王過逝.下令全國穿黑(白)色衣服表示哀痛....也是要讓敵國知道..這一段期間.停戰(服喪中)到了漢武帝..更是把這一套規矩..制度化3年..只是文人對父母親形式上表的心意..講白一點..在現今社會.一點意義也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