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跑一哥 wrote:本王覺得引進嚴刑峻...(恕刪) +1佔用殘障停車位 =》罰60000亂丟垃圾,菸蒂 =》罰20000龜車行駛內線 =》 罰30000罰款3日內繳清,否則名下手機,房子,斷水斷電斷網路5日內仍未繳清,直接鞭20下,然後少一萬關一年,少十萬關10年
我因為這樣跟好兄弟鬧翻我說你要幫你妹介紹男朋友 但你又不把你妹的生活習慣跟男方講他妹妹 很愛 喝酒 唱歌 半夜出門 夜店的...說了 結婚後也是要這樣玩樂 管他老公怎麼管不著但是只要跟新男性對象出去 一定是...氣質型乖乖女 吃飯慢慢吃 動作慢文雅高貴= =也不想想你妹都30了約會的男生也都30~40有 為什麼不先把平常的興趣跟對方說??等到人家真的再一起了 又分手? 或是社會事件...PS. 他妹妹經常性半夜哭鬧 因為這輩子都單身沒人要..PS. 她不死 我睡不著阿 (不是 是她不嫁 我睡不著阿)PS. 不要叫我跟她再一起 我也把她當妹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