鼴鼠 wrote:恭喜!這不是很棒嗎...(恕刪) 會很棒嗎 我死的不明不白阿小緯0510 wrote:她會不會只是再逼你...(恕刪) 我覺得現在做任何挽回的動作應該都會讓她反感0926414414 wrote:感情不能強求 可以...(恕刪) 只能先雙方冷靜一陣子了棒流爪貴虧 wrote:想清楚,不後悔,再...(恕刪) 這不算棄養吧...
錢的部份是要雙方共同分擔吧所以我覺得不要談什麼養她什麼難道她就沒能力把自己養好嗎?總覺得交往越久的人 要結婚反而更難你爸媽 她爸媽之所以催婚...我覺得大概是想抱孫了吧!!所以小孩這關你逃不了的...除非你真的永遠不生的打算
kuang0418 wrote:結論就是因為錢嘛....(恕刪) 說實在這點她真的不缺 反而還會嫌我吃的東西買太貴她是那種去市場會問完一堆攤販後才會挑最便宜的買ex: 洋蔥1顆10元甚至更低的我的個性是挑大廠牌 或有包裝的買 價錢就會差很多了ex: 一袋三顆50的yowoy wrote:錢的部份是要雙方共...(恕刪) 大概是一直以來都是我出 所以她也沒有特別表現出要分擔的打算房租 瓦斯 第四台 網路 手機 貓砂等等兩方都很想抱孫 這點是還可以討論 如果有機會的話
結婚沒有那麼恐怖樓主一直強調怕以後養不起之類的話但是同居之後,你們不一樣還是在繳那些錢嗎?結婚之後也是要花那些錢,所以差別不大買不起房就先租,那不是也跟你目前情況相同嗎養貓也是一樣阿至於開店兩個沒辦法配合收起來,各自努力自己的事業沒有甚麼不好感覺樓主耽誤了對方9年青春,也沒辦法給對方一個負責的承諾所以女生想分開是正常的樓主如果一直想等到經濟能力許可才能結婚的話那也要給對方一個期限,她才有辦法跟她家人交代不然你們一直在等是想等奇蹟嗎?如果你真的沒把握給對方未來,那就好聚好散不要再害人家浪費青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