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現在流行侵占非自己的東西???

目前東西B已經帶回來

只是4-5天前,A說還沒去拿

奇怪的點在於,東西已經回台灣一個月了

但因為我前一陣子出差了快20天,所以期間一直沒去拿

出差前也跟A說好,等我回來再找他拿,反正有20天時間

然後現在都找不到人


lilice wrote:
一個友人突然失聯,...(恕刪)
johnnykid600 wrote:
你好今天就是因為當...(恕刪)


既然不是對方給您FB帳號加好友的,
這樣的舉動就不太好,想必人人都有隱私,
如果覺得這個朋友這個人不錯,必然也就會自動給FB交流,
私下再用類似可能的帳號暱稱去加FB好友,真的心態得調整一下。
我好奇的是為何A會答應幫忙?是主動情願的?還是樓主您用盧的?
假如是後者,那麼心態也得再想想這樣是否不好?
自始至終樓主都弄錯追究責任的目標了,目標該是B.
一般情況我不會去聽A怎麼說,我會直截問B的聯絡方式,
自己親自去跟B要才是.當然前提還得是...實際上真有B代收,且真有A委託B幫忙,
您有無想過,也許自始至終,A跟B並非主動意願要幫您的忙的?
大大你好...


額....我沒有喜歡A,跟A就只有在LINE上聊天一段時間

沒有很熟,當初只是聊天過程中有談到她朋友在美國,也準備回來,所以可以幫這個忙

我上面有回覆,目前東西已經在台灣的(A在一個月前說B已經拿回來)

4-5天前我出差回來的時候都有聯繫

是這幾天突然失聯的

所以才會想到去警局報案

如果這個方式不太妥當,大大是否有其他較好處理方式的建議呢?
hchou38 wrote:
好複雜,又不是真的...(恕刪)
大大你好

第一個,Amazon相關購買證明,和你的付款資料
→有的,AMAZON上面相關的資料都有,付款、收件人等
而且我也有在LINE上貼相關訂購、出貨的截圖給A,A也在LINE上回覆B有收到


第二個,確認貨運公司已送達,你也要拿到簽收人資料(若不是B簽收,告B侵占作啥,告A更好笑)
→因為B已經拿回台灣,但A還沒去拿,重點就是現在我也聯繫不上A,難道只能找B嗎? 我也只有B的美國資訊

第三個,人,事,物都在美國發生耶,你要台灣警方如何辦...(司法管轄問題)
→A有在LINE上說,B有收到東西,也已經帶回台灣了,所以單純我只是希望A能出面解決事情

以上


NEI0527 wrote:
這些都不是重點,只...(恕刪)
因為當初我根本也沒想說要加A的FB

所以就沒聊到這塊,就只是單純在LINE上聊天,沒有任何意圖

再來就是您提到的,這個忙是否有勉強對方

LINE絕對可以說明,我只是聊天過程中談到這件事,問一下A是否有美國朋友能幫忙

A說有,但他要問看看B行不行

過了一天就回答我可以

絕無任何勉強


所以大大你的意思是,建議我聯繫B看看嗎?


hchou38 wrote:
既然不是對方給您FB...(恕刪)

johnnykid600 wrote:
因為當初我根本也沒...(恕刪)


喔~~說無意圖,可是以心理學來說您有很明顯的意圖,
也許現在真的出了事情,所以把所有的情緒責任都歸咎在A身上,
我覺得這樣很不明智也不理性,我也說得很明白,
一開始我就不理解為何執意要這樣做?要人代運代收,
要不就是直接商業行為,要不就是讓信得過的親友幫忙,
這樣的舉動真的讓人唐突難理解,既然事實已經發生,
當務之急還是針對有B的手上資訊,先跟B確認是否有此事,
而且真的已經轉交A了?如果真的是轉交了,再來說是否有侵占的可能,
就是已經轉交了,我想如果能聯絡的到B,也是能比較理想的藉由B聯絡到A把事情處理好。
johnnykid600 wrote:
因為她的FB完全鎖...(恕刪)


所以並不是你被A封鎖,
而是一開始你就不是她的FB友人,所以無法看到她的內容。

這不就只是單純沒聯絡上某人?怎會變成要報警侵占?
你先要確認對方有無侵占的意圖吧,
搞不好她一氣之下也反告你誣告。

不就GG了?
龍癡癡地著望著魔羯半响,手上抱得更緊,低聲道:「妳的臉紅得真好看……。」
根據4-5天前還聯繫的到A瞭解到的情況

B已經回來一個月了,但A還沒去找他拿

因為前陣子我去對岸出差近20天,所以沒再關心A是否去跟B拿了

是到我回國後再聯繫A,然後A就說這幾天會去拿,然後就沒消沒息了

事實上是B的弟弟把東西拿回台灣,然後B還在美國,然後我有B美國的電話

當初我不想聯繫B,是因為怕打擾到B

所以才把對象針對A的

感謝您的建議,我試著聯繫B看看好了


hchou38 wrote:
喔~~說無意圖,可...(恕刪)
是的,我並沒加A的FB

其實我也不是非要告侵占不可

只是想說透過警察,是否能找人出來

相關的對話證據、購買紀錄等我都有留著

只是不知道是否還有其他方式會比報警更好,所以才上來問問


lilice wrote:
所以並不是你被A封...(恕刪)
hchou38 wrote:
當務之急還是針對有B的手上資訊,先跟B確認是否有此事,
而且真的已經轉交A了?如果真的是轉交了,再來說是否有侵占的可能,
就是已經轉交了,我想如果能聯絡的到B,也是能比較理想的藉由B聯絡到A把事情處理好。...(恕刪)

A不確定是否故意迴避,跟B又沒連絡資料,比較難解
若要追究,準備相關資料問警察吧,不是真的告~這也是手法(手段)
現在代購很多,大多是信任制,錢是一定先給的
只能說給了還是得有被騙的心裡準備...這又不像海淘代購有按確認錢才轉過去的機制
不然就是找可以碰得到面的代購人,或親友的國外朋友,出問題還有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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