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之前好像有聽過類似的狀況 , 是男的發了一兩百封email , 然後女的就覺得很煩 ,後來才知道男的很有錢 , 於是就在一起了 ;只能說 , 有錢的話就是這個男的很有毅力 , 被這男的誠心所感動 ;沒錢的話就變成 , 這男的很變態之類的 ...
ymLdsmohy wrote:你的方法可以參考,只是噁心男並沒有使用威脅、難聽、猥褻的字句,這樣也能告嗎?? 先搜證起來,有一定的量,且讓你感到不舒服,就有強制罪的可能。這要花點錢找律師談談,他們很專業,證據有沒有效,問他們比較準。有時候一點點蛛絲馬跡,他們能在庭上釘死對方。咱們鄉民,在網路上只能幫你加加油、打打氣。其實,往往一封律師函就足以不戰而屈人之兵!這種見不得光的鼠輩,通常膽子都很小,咱們走正大光明的法律途徑,即使不起訴處份,也夠他丟臉的了!
buzzbee wrote:其實,往往一封律師函就足以不戰而屈人之兵!這種見不得光的鼠輩,通常膽子都很小,咱們走正大光明的法律途徑,即使不起訴處份,也夠他丟臉的了!...(恕刪) 律師函一般價五千~八千代理案件一般價五萬~六萬您確定要這樣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