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解決方法了,感謝!!!

嗯 之前好像有聽過類似的狀況 , 是男的發了一兩百封email , 然後女的就覺得很煩 ,
後來才知道男的很有錢 , 於是就在一起了 ;

只能說 , 有錢的話就是這個男的很有毅力 , 被這男的誠心所感動 ;
沒錢的話就變成 , 這男的很變態之類的 ...


ymLdsmohy wrote:
你的方法可以參考,只是噁心男並沒有使用威脅、難聽、猥褻的字句,這樣也能告嗎??


先搜證起來,有一定的量,且讓你感到不舒服,就有強制罪的可能。
這要花點錢找律師談談,他們很專業,
證據有沒有效,問他們比較準。
有時候一點點蛛絲馬跡,他們能在庭上釘死對方。
咱們鄉民,在網路上只能幫你加加油、打打氣。

其實,往往一封律師函就足以不戰而屈人之兵!
這種見不得光的鼠輩,通常膽子都很小,
咱們走正大光明的法律途徑,
即使不起訴處份,也夠他丟臉的了!


buzzbee wrote:
其實,往往一封律師函就足以不戰而屈人之兵!
這種見不得光的鼠輩,通常膽子都很小,
咱們走正大光明的法律途徑,
即使不起訴處份,也夠他丟臉的了!...(恕刪)


律師函一般價五千~八千

代理案件一般價五萬~六萬

您確定要這樣玩?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Gugugu wrote:
律師函一般價五千~八...(恕刪)

如果發文的大大要追,噁心男要追的女生!
這筆錢不能省!
確定要!?個人看法是先觀察一陣子.簡單說就是身邊有這種人的.問題出在於她自己.怨不得人.
--
Sia - The Greatest
Closer:世界在變,我隨之而變.我心則續於寧靜. :)物質無法取代的快樂之大小便是真理!\m/

Gugugu wrote:
律師函一般價五千~八千

代理案件一般價五萬~六萬

您確定要這樣玩?


謝謝您的示範!


一般人就是如此害怕走法律途徑,
才有可能用律師函嚇走騷擾怪客!

被認為是噁心的人 會覺得 喜歡一個人有錯嗎? 真心總被踐踏

ymLdsmohy wrote:
只是共同參加5天的...(恕刪)

很好啊,很專情。
我砲故我在


都沒有人提到這種人的可能心態,

他以後會不會有其它不可思議行為??

ymLdsmohy wrote:
只是共同參加5天的...(恕刪)


不過就是+好友就說噁心噁心....


有時LIN好像也會自動幫你+好友


貶低別人顯示自己多香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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