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的男女若沒通姦 , 只是有男女感情 , 會否有官非呢

ac01095881 wrote:
在台灣的男女若沒通姦 , 只是有男女感情 , 會否有官非呢...(恕刪)

當然不會有

至於其他人說的一堆.......其實只要雙方說有付錢或對價關係........對方配偶要怎麼告???
能在沒有性行為的情況下走感情路線

那只是在證明目前擁有的這段婚姻根本沒個屁用
所謂捉姦在床阿...
不然那些抓猴的是在做甚麼?

所以法律只管肉體外遇.不管精神外遇的...
ac01095881 wrote:
在台灣的男女若沒通姦...(恕刪)

小心女生的老公手中的棍子

hillside wrote:
小心女生的老公手中...(恕刪)


當然怕
所以還在精神外遇的階段!?
不管有沒有官司問題
但也要小心對方的另一半 做出喪失理智的行為

ac01095881 wrote:
在台灣的男女若沒通...(恕刪)

百分之90的女生都會撤告

百分之90的男生都會告到底


這麼不公平的惡法真的要快點取消
介入別人的家庭,不論是否犯法,似乎本來就不應該,不論抱持何種心態,難道當你也擁有自己的婚姻之後,也希望別的男人來介入嗎?問這一種問題,不就想知道自己會不會惹上麻煩,不會有麻煩那是不是表示你會更光明正大,而且自覺抱持著解救對方脫離苦海或者是給予對方心靈安慰的心態,愛情或許沒有辦法界定對與錯,那是不是請你放手,去找一位單身的女性,或者至少等候這一位對像已經離婚了之後再繼續呢?

gladiator0413 wrote:
介入別人的家庭,不...(恕刪)


~
精神外遇當然不犯法
只是可能會被對方的配偶民事求償
精神損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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