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ndonx8 wrote:他家的2個女兒(一個我前女友)一個是老師,一個在李xx的中x院上班..結果二個女兒都亂劈 不好意思...你的境遇令人惋惜....不過慶幸你結婚前就知道了...不過李XX的中X院是什麼呢??是中研院嗎??那應該是國家的吧?
請勿以偏蓋全,其實絕大部分的公務員家庭也許偏保守但絕不會教小孩亂來。我父母也都是公務員,我和我第一個女朋友交往直到結婚,我妹妹也和他第一個男朋友交往直到結婚,公務員家庭大多對作生意的家庭會比較'謹慎'看待,因為相對於公事公辦領薪水的公務員,做生意的為了生活總是容易遊走於法律邊緣,銀行信用等狀況也比較不一定(有好有壞),因此作父母的總是希望不要和做生意的結親家,以免日後惹麻煩(這點我認為十分合理,當然我現在也是公務員,想法自然可能比較一樣)。至於性關係,我到認為可能上一代太壓抑了,因此有些人在脫離父母掌握後會變的比較開放一點,但這件事也和"公務員家庭"關係不大。
vt25 wrote:做生意的為了生活總是容易遊走於法律邊緣,銀行信用等狀況也比較不一定(有好有壞),因此作父母的總是希望不要和做生意的結親家,以免日後惹麻煩(這點我認為十分合理,當然我現在也是公務員,想法自然可能比較一樣)。...(恕刪) 這一段....請你用你的第一句話去感受一下!!!
我談的是"希望"事實上我妹夫家裡也是做生意的,結果我妹妹坐月子的錢還是我家出的...算了,至少沒借錢作保人當董事長就偷笑了,去年我妹夫因飆車車禍,我老妹為了醫藥費以及日後若醒不來等等也數度以淚洗面(還好最好醒了沒成植物人),我也只能安慰他,這是命運,來了只能承受。而且我也有說(有好有壞),生意本來就是有好有壞,尤其是作小生意的,一個不景氣或想擴充等因素就可能全軍覆沒,好的時候吃香喝辣開雙B,壞的時候討債集團天天來,當然有人認為這是常態,但選擇作公務員的人大多心態本來就比較保守,寧可天天有飯吃也不願今天吃牛排明天喝白開水,再加上也的確常有公婆以"嫁進來就是我家的人"為藉口,要媳婦"共體時艱"因此而借錢作保等事件也時有聽聞,既然父母的觀念是不希望子女遇到這種事,自然不希望子女身陷"可能"發生的危機中,如此而已。我再強調一次,我個人並不覺得做生意的一定是奸商,只是詮釋公務員家庭普遍有的保守心態與文中所謂公務員家庭就容易劈腿、搞外遇、貧富大小眼這種說法應該是差很多,尤其是貧富大小眼這點,我認為以偏蓋全是不正確的,但希望平穩、有飯吃、不希望飛來橫禍這一點,的確公務員家庭的考量比較多一點,這是出於安全性的考量,跟嫌貧愛富無關。還有,天下無不是的子女,很少有父母會胳臂向外彎,就算女兒錯的再多也是自己的女兒,他家人不挺他女兒挺誰?樓主這件事應該找的是律師而不是岳父岳母,想要岳父母主持公道?我看這違反人情常理。一句話,既然婚姻不成那就是告到底,他都敢告你你還有啥好客氣的,對他都不客氣,對他家人又何須幻想?
vt25 wrote:公務員家庭的考量比較多一點,這是出於安全性的考量,跟嫌貧愛富無關(恕刪) 也許真的是是公務家庭太壓抑了吧,爸媽不在就無法無天了,不過我認識滿多和公務員有關的家庭,也都不是很正常..所謂的不是很正常都是在男女關係,或許我看的只是一部份吧...不過我認識的公務員真很超多地,不過都是在台北這個城市中..上面的大大...沒錯是李遠x的x研院...我也不知那裡算不算公家,裡面還真的滿令人失望的,一堆超高學歷的人唉~~
deadheartman wrote:小弟之前的 文章已經...(恕刪) Kenny1734 大大說的差不多你要保有你帳戶轉入女方帳戶的所有資料也可以拿你手上官司的判決結果給檢察官看,雖然他不一定會看, 但一定是有影響力的不知女方在婚後是否有工作,薪資是否都存入那個戶頭中如果女方沒工作靠你養,你提供所有的收入存至女方戶頭,再由中領出,是合理的如果女方的筆錄是紀錄你偷對方的提款卡,那就涉及其它刑責如果女方持有本子,而你持有卡片及密碼,那女方的筆錄中就會矛盾,除非她說遺失,或是被人偷走,那又跟第二點衝突當檢察官找你去或第一次開庭時,把你手上資料準備齊全(正本副本都要),攤開說個明白,他們會懂的如果情勢真的對你很不利,再去找律師第一次去之前,請先在家中想好所有的原因理由及說詞,一定要合情合理合法,最好是拿一份文件說一段事實個人淺見是不起訴的機會較大希望有幫上忙
看完樓長的文想了很久要不要回還是覺得打這篇文章或許會被很多人不認同但是希望是能真正的對樓長有真正的 <幫助>我覺得樓長有一些 盲點樓長有沒有想過自己要什麼? 事情可能的發展? 對人性可能的判斷如果是1個人平淡的生活就可以了 6月19號 2個人最早當初平和分手 後面也不用鬧到撕破臉當然我們不是神 沒辦法完全預料後來的事但是按照樓長的文 懷疑後做dna 有要求500萬只能說當你談錢時 感情自然會變淡 這是人性 100萬元我相信對板上滿多大大是滿難存的對很多女生來說更是如此 她某種程度必然要有自保動作樓長的道理方面和法律面或許都站的住 但是這世上很多事是其實並不是依照道理的我印象其實滿多西方國家是沒有通姦罪事情扯到錢 萬一雙方又沒有一方看比較開 話又講的很難聽自然沒完沒了上法院 扯到後面還要拿當初的金條 控告樓長侵占 這是撕破臉的結果 當初的濃情蜜意沒了樓長覺得很無奈 相信女方也很無奈吧 當初6月19號能說清楚就好了 她這邊犯了一個大錯 該斷不斷真實的真相往往是羅生門 也比較偏當事者方 今天看很多網友的文章回應不好意思我心中真的覺得 好淺好淺甚至我覺得要是女方也出來發表第一人稱文章 很多網友應該又是多多鼓勵她 這世界就是這樣此外 舉個 王羽大俠 最有名的merry christmas and happy new year 事件求償好像滿天價的 最後判多少50萬當然每個案子不同 但是最後你會花多少時間 讓雙方家族面對多少的難堪 你會穫得什麼 ?公道 ? 錢? 自尊?官司是你去打 不是網路上的網友陪你打最後只能提醒這事情最好要靠樓主的智慧來解決按照樓主的理性和法律則是另外一種解決法以上所言 若有得罪 請多多包涵 在下心意並非如此
我說該斷不斷意思是按文中最早女方其實已有離意但是並沒在那時說清楚講明白不知是樓主使人回心轉意還是女方心有什麼顧慮如果當時雙方坦白分離則是最佳時機女方滿保護背後男友是真的 都沒透露 可能感情好 男友地位高 什麼原因不知道我承認按文中女方先是有希望小孩有樓主幫忙撫養是滿笨的 原因則不明但重點是 樓長有沒有想過自己要什麼? 事情可能的發展? 對人性可能的判斷一般來說此時已經差不多要離婚但是分1.單純離婚好聚好散2.費用補償問題 這就涉及雙方溝通協調 中間雙方要是不能好好談 則官司難免3.對女方情意仍深 或許能可共走未來說不定 機率很低4.男人自尊受損 找到女方情人報仇等等眾多選項文中 看來情意緣份已盡 其實我不相信,她所謂的一夜情,她不肯說出那個男的,我更狠她,我只有告她了走2.4 選項經由雙方親戚一談 非上法院不可 你來我往 非常正常下面是德國 通姦罪 的知識1969年全票通過廢除通姦罪的原因,是發現通姦罪告訴的提出,都是出於"卑劣的動機"回到緣由,對於老公或老婆要不要去跟別人通姦,決定性的因素其實在於兩人之間的感情問題,而感情一但破裂,你要刑法再怎麼規定,再怎麼懲罰,也威嚇不了預防不了或教育不了。通姦基本流程就是,感情破裂→通姦→被發現→告訴→感情更加破裂→就算婚姻能持續下去的話你想可能會和諧?會快樂?按文中 女方是真的先有道德瑕疵真實狀況則沒人知道 感情不在則是真的男方也抓到女方的把柄問題是看男方怎麼處理男方選擇他的判斷 他的判斷導致後來結果如此當然也可以怪女方外遇 或著不乖乖付錢了事就好了 但真實狀況我們真的很難判斷但是問題發生了是要解決罵跟責怪不能解決事情所以我說官司是你去打 不是網路上的網友陪你打最後只能提醒這事情最好要靠樓主的智慧來解決按照樓主的理性和法律則是另外一種解決法網路上罵罵罵 真的了解嗎真的可以解決事情嗎 我真的懷疑現在就是情理面跟務實處理面都很糟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