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錢是各管各的,小孩出生後,全面撤守。本來跟老婆協議月領12k,發現根本不夠用,所以加薪到15k,包括平日餐費、咖啡等零花錢。假日偶爾會幫忙出,有時不夠,比方說:請家人吃飯、出遊等,雖然大多刷卡,但有時不夠,也會再加5K.想想其實這樣也沒什麼不好啦,少了處理家中柴米油鹽的瑣事。
每個月一領到薪水只有下班回到家裡那短暫的半小時 @@是屬於最快樂的一到家立刻上繳給娘娘,瞬間從天堂到地獄接者只剩 一個月5500 的零用錢(包含每天早餐和一個禮拜300的上下班機車油錢)其餘的 除非購買單據或娘娘親自在現場否則一律不准請款
Larry8435 wrote:目前薪水回來都是全部...(恕刪) 哦哦,我賺的,扣掉需要的開支,剩下來的,就是我的零用錢。舉例,我賺4.6萬,共同分擔支出是2萬。那麼零用錢就是月領2.6萬。除以4週6-7000元。如果我的錢都必須全部給老公管,週領1-3000元。那我也要信用卡,他支付。使用彈性空間比較大。不然我怕我萬一真的有急需。還要諮詢和等待,不方便。
Larry8435 wrote:目前是規定每週只能有兩千零用,包含早午餐,飲料加油,生活用品的花費,一般大家同樣情形下,大概會拿到多少零用呢? 這問題在01不是新問題印象中。。。男生若是錢繳回國庫只領零用錢的。。在01中,每個月領5000以下的不在少數所以算起你至少8000up/month。。你已完勝好幾人了女生好像比較沒有看到零用錢是領5000元以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