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你有正職有經濟來源,但不代表就比較贏面。你老婆沒有工作,但是扶養小孩你也有責任,你的責任就是按月給扶養費,讓媽媽安心照顧好女兒。
再說,你有媽媽跟重度精障的哥哥,將來還需要倚靠你,這點法官也會考量的。
其實你講的,就跟我朋友跟我講的一樣
但我的小孩五歲了,跟我出去玩還在包尿布,主要小朋友要尿尿有告知的能力
因媽媽說外面的廁所很髒,所以拒絕上外面的廁所
小孩很怕生,另外動物類也很怕,只要會動的動物她都會恐懼,之前小孩子兩
歲多的時候,還說很開心指著小鳥,現在看到小鳥就好像看到鬼一樣
五歲小孩也尚未上幼稚園,我也跟他提過很多次,她說她會打理
我怕小孩子的教育,沒經過團體生活,到時會有被排擠或者霸凌的後果
這也是我想爭取監護權之一
chen08001 wrote:
說真的,我真的不知道怎麼處理這段婚姻
......
結婚的第一天就與我媽吵架
說不想與我結婚了,引發爾後越演越烈
......
為什麼帶著我哥來他家,表示丟臉
......
只要我敢拿監護權我就帶著小孩自殺
......
之後我聽從朋友的建議,我不給他生活費,斷絕她的金援,
......
她又訴說她的條件,一個月扶養費一萬三不含學費,學費另計
,之前三年的生活費一次付清,
......
最後讓我不能接受的,帶小孩子出去,她都要陪同,另外不能帶小孩子過夜,
若要帶小孩過夜,他要陪同我說回我家,妳也要在我家過夜,
......
雖然我之前有法律諮詢,我監護權的機率真的比較小,但我還是想要爭取
至少我還是有探視權
我相信有些人對我一定會有負評,但我真心的想要解決問題,還是希望各位能給予
正確的建議
紅色字也很合理,沒什麼對不對, 其他的內容算你衰.
1. 同情你.
2. 請法院判,怎麼判都樂意接受,至少可以離婚.
如果孩子判給對方,無論自己有沒有探視權,只要確認孩子還活著,都有機會隨時接手.
3. 孩子的成長,無能為力,只有寄望長大後,你這個當父親的再給予關懷彌補.
結論:
你想要改變你太太? 不如改變你自己的觀念.
不美好的事情, 無能為力, 就先選擇放下,
在你的人生中, 還有你母親你大哥本來就需要你,
何不讓法院判決, 無論怎樣判都高興的接受, 重新創造一個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