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力而為,因為
1. 打腫臉充胖子,只會被嫌是死胖子。分手還會說誰叫你自己裝胖子。
2. 對方若不懂體諒,只想要從對方身上刮取所有資源的;當你被刮完了、沒價值了也就可以扔了。
經濟不許可,買一片小蛋糕站在路邊兩人分著吃也可以過生日。
只能說,量力而為。
量力而為
Herena wrote:
或請吃飯之類的 但又看他很想要。(他自己有買4、5台了)又想說生日一年也才一次 他也說 我送他多少 他也會到時送等值的給我。也有問我到時想要什麼?


這種下次「等值」交換叫做期貨既不是戀愛也不是禮物...,這阿宅不值得...別浪費時間了!!
對方不體諒真的可以放生了,量力而為就好
Herena wrote:
本人是很節省的人 (恕刪)


3600而已就讓你覺得貴~~
只能證明你還不夠愛他(又不是3W6 or 36W)
別浪費錢送禮物了~ 反正不會有結果的。
省下來吧!!
Vanity is definitely my favorite Sin ~~~ "The Devil's Advocate" ~ John Milton
如果是我,我會送便宜一點1000上下的收藏小車,畢竟待業中。
畢竟都是收藏,多一台是一台,如果他自己有心收藏,應該也是這樣的,頂多再找時間自己去挑自己喜歡的小車。
心意到就夠了,我愛的人送我什麼禮物都開心,搞到自己不開心,何必呢?
不要把自己逼到都沒生活品質了~愛自己最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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