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和她偶爾還會聯絡.
大二時, 交了一位同校的學妹, 有一次載她回去她家, 她邀我去她家坐一下, 煮個炒飯當中餐, 當時她家人都在, 也聊一下. 不過她煮的炒飯不好吃, 但也要勉強吃光. 後來因為某原因, 沒繼續交往下去.
後來出社會後, 有碰過幾次面. 也有幾次在現在居住的地方偶遇幾次. 但彼此沒留聯絡方式.
大三時, 在打工的地方(公家機關)認識同校的女生, 也是現在的太太. 當年認識幾週後, 有一次在路上遇到她, 她開口問了我一句要不要到她住處(單人套房)喝個果汁? 當時就傻傻的跟她去, 果汁喝了, 就離開了. 接下來就是她的摩托車壞了, 要我載她去打工的地方(同一間公家機關). 後來她就搭我便車搭上癮了.

結論就是:不要隨便答應當女生司機, 即使要回對方家裡或去打工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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