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顆肉粽,換來警告乙支

......那位XXX所司職務也許是....

.....專門幫老闆洗衣服....灑掃房子....及煮飯給老闆吃的...歐巴桑......

......如果是這樣...粽子沒蒸熟......那被記警告也無可厚非......

.....................
老子曰:“治國如烹小鮮...這可能是老闆想傳達的意思...
上級交派任務=蒸肉粽

未能善盡職責=肉粽沒蒸熟

你們公司也太閒啦~
Sunglow wrote:
我想這應該是有內幕的...(恕刪)


同意加1

伴君如伴虎,老闆跟老婆都一樣難搞
標準的標題殺人法! 樓主有當記者的潛力...

還是...
老實說你就是記者??!!

萬一他的工作就是飯店的廚師,食物(肉粽)沒蒸熟,記警告算是客氣了!!
我有聽過飯店主管因為客人拉肚子被"輔導離職"的!
沒有知識也要有常識 沒有常識就去演新聞
一顆肉粽
換來警告乙支
小意思啦~~
我現在待的公司
因為下班時間用公司的電腦看影片
被管理部建議記大過兩支勒~~
P.S.敝公司大過一支 扣一週薪水
人有夢想而偉大 換車嘍~~~
大腸放3年都在吃了
粽子算什麼
J屠蛇 wrote:
大腸放3年都在吃了
粽子算什麼



本日最中肯!
請受小弟一拜~~~
E.V.I.L.~Every Villain is Lemon~壞人研究所......呃...不對~~是檸檬研究所開催中~≧ω≦
sanfel wrote:我就直接丟單走人了
離職原因明白寫上:
利用公事閒暇之餘,幫老闆蒸肉粽沒熟被記警告
個人生涯規劃及工作理念與公司規則嚴重不符。

下一個工作寫上前離職原因照寫
還寫出公司全名及老闆姓名


(y) good job!! .................................
dj8111 wrote:
如果是職責內的.....(恕刪)


^ω^ wrote:
既然是管吃的~~那就...(恕刪)


同意2位說的,的確小事情有可能會引起大危機
我也知道,小小一個肉粽都弄不好了,如果管理全體員工的飲食,這種道理

也許老闆有老闆的考量,可是還是不太認同這種處置,警告=永久列入黑名單
ps:嚴格來說,蒸肉粽並不算職責,是幫忙老闆,他的職責是員工餐廳

看了2位的發言,了解了一些學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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