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三樓說的,感覺應該要爭的是扶養費,畢竟女方的工作收入少..
老公有想要小孩嗎?
艾比大大
感覺可有可無
艾比大大 wrote:
他們也有請我可以去現場諮詢,但要顧小孩真的不太方便
真的是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想問問有沒有和我類似情況的可以建議我些方法

又是哪個男人讓女人失望到離婚了

把小孩帶過去諮詢現場就好了
艾比大大
哎 好的
艾比大大 wrote:
目前和先生準備離婚,...(恕刪)

從你過往文章分析,離婚主要的原因應該來自男方原生家庭的壓力
你小孩應該在三歲以下?
與公婆同住?
你很早就有意思要搬出來,但應該是礙於收支的問題?

如果主要因素真是來自於三代同堂的壓力
也許離婚並非最好的選項
你再跟妳先生好好談看看吧

以上是我個人分析,如有錯誤請指正

若真談不好想分開,其實不用太在意監護權的問題
嬰幼兒有很大的機率監護權是落在你身上
你要談的應該就是贍養費

多數婦女在談離婚要小孩的問題
往往為了孩子的監護權,捨棄了贍養費的條件
這是本末倒置的
愛孩子也要給他可能的物質條件才是最好的方式
贍養費跟孩子一樣重要^+++^
ftyuiop
不一定子幼從母,如果婆婆有錢有閒愛孫
我認為這種事不用爭,問小孩想跟誰就跟誰,如果不服小孩法官的判決就直上法院,讓大人法官判。
ftyuiop
如果是嬰兒要怎麼問?
可以看線上諮詢,現在蠻多家的,趁小朋友睡覺的時候找一下
艾比大大
了解 我知道了
依照現在離婚的監護權裁決
都是以主要照顧方為主
非經濟能力或扶養能力
男方還有義務需支付小孩養育費
這是要好好弄清楚的

主要的壓力應該來自男方的雙親
他們要孩子,這是法律之外問題
建議你要處理,
例如約定見面時間次數,並守約
以達成他們的諒解。

走法律途徑時,必然會看到的
是雙方在婚姻中的缺失,應負責任
例如長期不在家,未提供家庭開支
外遇,暴力及各種不當行為及紀錄
按實際狀況,有可能判單方強制離婚
還有婚後財產分配比例多寡。

因此也有很多家庭糾紛最後都是用
假家暴或報警等等方式找有利證據。
我不建議這樣,會對你自身留下
永遠不會消失的傷害及人格損害。
日後見面跟對小孩成長都是陰影。
JINDERLANDOFFICE
實務上除非一方有不應監護的重大瑕疵,法官才會判給另一方單獨監護,否則都是雙方監護。雙方監護對小孩才是比較好的,可互相監督。
回17樓

要當主要照顧方的話,在打官司前分居時,就要把小孩搶在身邊照顧,然後阻止對方見小孩,而且要照顧的非常好,打官司時法院安排社工訪視,看到照顧非常好,依照不變動原則,主要照顧方才能拿到手,對方頂多拿到共同監護加探視權
ftyuiop wrote:
回17樓要當主要照顧...(恕刪)


樓主的這個案例是不滿三歲嬰兒
正常是會考慮母子親情的天性。
依照實際聽聞,除非母親有重大原因
不適任照顧,否則倒是不用特意。
財務困難,經濟能力是可能被攻擊的點

被列為無能力獨力照顧嬰兒的理由。
例如 上班維持收入,但無法同時照顧。
有欠債(假設非事實)或者收入不足開銷

所以以前女性比較吃虧
很多都在婚後財產沒清理,糾纏不清。
照顧小孩佔用相當時間,降低經濟能力。
男性未提供養育費用,影響照顧。
從而造成女方因為經濟能力不足失去
小孩監護權。
ftyuiop
那就是要花錢請律師來打官司比較好
艾比大大
看來我還是要諮詢一下律師
最省錢的方式是自己上網找資料,但要注意資料是否正確
艾比大大
照顧小孩真的很累 沒力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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