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的老闆在員工的辦公室裝監視+堅聽器,
還會定時上去員工的部落格查看。
如果懷疑員工部落格發言"疑似","可能","影射"到他,
就會被叫去約談,並要求該員工"關閉"部落格,或將該篇文章鎖碼。
更誇張的,聽說該位老闆跟部下戀愛,對員工昭告後,
光明正大帶女友進出接送下班,還被撞見在辦公室坐大腿!!!
隨後還威脅員工不可談論關於他們任何事,否則以不適任開除並提告。
不知道那位老闆是否也有原PO一樣感受所以才會有如此失心瘋舉動。
不過那個老闆看起來一點都不國中生...是OG桑。
阿阿,對了。借版面請教一下相關法律問題。
如果那位監視員工的老闆革除員工後,要提告,可以告員工什麼?
侵犯隱私嗎??
史懷哲博士說:「要讓生活脫離悲慘的方法有兩種,那就是貓和音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