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八卦+30 wrote:現在知道了,可以放心去找你的下一個女友了吧?...(恕刪) 恩~我也想...其實也該是時候了BEYOND0216 wrote:請問要如何搜尋啊?打...(恕刪) 用google...搜尋時請用"姓名"請記得加上"" ←這是精確搜尋的符號其他的...我也不想教太多...這是搜尋訣竅我只能說只要你能懷疑的就用google搜尋就對了!L.S WANG wrote:對方已經結婚了 別再...(恕刪) 恩~我已經不想打擾她了...Angelina Jolie wrote:我也好想結婚.......(恕刪) =.=wetech8 wrote:5年前..被我第一次...(恕刪) ......
當初看到廣告的時候~還想說是不是什麼特別的廣告熟手法~沒想到真的就是輸入名字去找人~老實說我很看不起yahoo這個企劃~給人為了增加搜尋點閱率而不擇手段的感覺~在這和平又富足的國家~愛情的確是很多人最脆弱的地方~利用人性的弱點去增加自己的點閱率~想到就覺得下流~雖然我也很在意她過的好不好~但我死都不會去用這種方式瞭解~個人淺見~請勿見怪...
相同的看法…這個活動的最大目的,應該是讓兩個正在尋找對方的人重新復合但我覺得只是變成增加感傷、痛苦的活動尤其看見舊情人和某人親密合照,心理沒有任何波動幾乎不可能請留下美好的回憶,讓它伴隨自己成長,切莫再追尋已逝去的東西
finjerry wrote:請留下美好的回憶,讓它伴隨自己成長,切莫再追尋已逝去的東西...(恕刪) 是的!!今天我才深深體悟這句話...beck0207 wrote:.... 這次yahoo的行銷做....(恕刪) 可惜我用的是google...
今天看到你在找...於是我也去玩一下...結果結果結果.......還真的有找到!!!!我住在新店,他原來就住在板橋(我們對於台北--都不是在地人),當了某所學院的老師(我記得他以前應該....算是流氓吧!!),發表很多幼兒教育的文章,開設得美語補習班也有聲有色,想到當時年紀小,父母的反對,決裂的分手,已經是過眼雲煙,完全沒有感覺了,這實在太神奇了..於是跟同事和老公分享了這件事情,同事建議我應該也發幾篇文章,弄個部落格---舊情人也可以找到我→哈哈哈,不能找死!!老公說:蠻帥的啊!你要去找他嗎?蠻近的啊!我說:哪有?老公:那妳開心個屁阿?我:.....................被修理一頓...結束了找舊情人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