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覺得權利不同性向都是同等的除非太在意別人眼光,別人叫你們不要在一起,就真的不准在一起嗎?所以看個人吧常常會有人反問同性戀為什麼要爭結婚權? 不是在一起就好了嗎?其實仔細想想被剝權的相關福利滿多的真正影響到的是同性伴侶之間該享而不能享的像異性戀配偶有"購房優惠" "配偶保險人" "配偶贈/遺產稅" .....還有很多屬於正式夫妻才有的福利在同性戀伴侶身上這點就吃虧了,也蠻不公平的即便是終生的同性戀伴侶也比不過短期的異性戀配偶重點是同性戀人也是有繳稅也有服兵役,盡到國民應有的役務所以同性戀去爭取該有的人權也是應該加油吧!!!
goodeuphonium wrote:中驅台騜的以身作則的情況下?!不曉得這段字是在說什麼意思啊?有點聽不太清楚呢@@!能不能請ILLFE大大解釋一下下呢?! 講的太明白就要進回收區了我自己是不能接受啦,至於別人想怎麼樣搞我們也管不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