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司羊 wrote:
女性被男性強姦 要先解討 自身穿著引人性慾???
女性遭受暴力 要先檢討 自身口才太好???
第一句跟第二句我要分開來檢討
你不要混為一談
身材好的女性有權力展現自身的女性魅力
男性沒有權力去侵犯她
穿著性感是女人的選擇權 這樣的選擇基本上並不會傷人
但是口才好的女性
沒有權力仗著這項優勢去傷害口才相對較差的人
女人選擇用自己的優勢(口才)去傷害男人(在本樓的案例上 看來似乎是女性口才優於男性)
我認為男人就有權利選擇用自身的優勢(體力)來回擊
你那種死腦筋式的女性優先流氓主義
我完全不能認同
女性要保護自我的最佳原則是善用自己的優勢
去扭轉即將失控的場面
使自己不致遭受傷害
如果女性選擇利用自己的優勢去傷害男人
到底還有什麼立場去指責反擊的男人呢
你要當打不還手的令狐沖是你的選擇
我寧願當個嘻皮笑臉的韋小寶

真正要被指責的暴力行為是無緣無故或酗酒或只是情緒經常性失控
動不動就要動手打人的人渣
這種人 我覺得就很爛
但本樓樓主所述的那個男人
我不認為有那麼糟
或許還有一些處理得不是很完善的地方
但也不致於要被拿來與我上述的那種人渣相提並論
還有 你到底有沒有吞尚方寶劍了

不準捏我的下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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