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帶綠帽,女生反被人設計(6/2更新)

其實這個世代和之前差很多
不是說這個世代比較淫亂, 主要是因為外在引誘太容易, 也太華麗

例如以前要和前女友, 前男友聯繫非常不容易, 分手個一兩年, 可能連電話號碼都沒有
現在有網路, 臉書, line 就算你想要避開是非, 總是會有共同朋友, 莫名其妙又弄進了同一個群組, 或者有著相同討論, 如果剛好婚姻上有些小爭執, 於是莫名其妙又和這些前歡舊愛聯繫起來...

更甚的是, 網路語言往往誇大, 面對面, 或者電話交談講不出來的話, 都會因為虛擬效果擴大, 平常對女生講不出話來, 講話結結巴巴, 到了網路上就好像雪萊附身, 狄更生轉世, 滿嘴甚麼..."世間豈有孤零零, 何以你我皆孤獨", 或者"我的內心翻轉安詳的痛苦, 忘卻年少早已不在", 於是剛在現實生活中受老公的氣, 到了網路上前男友或者男網友左一句又一句的捧在手心, 這時候你的不愉快被這些迷湯對比下放大了10倍, 這些網路虛幻讓妳莫名其妙墮入五里迷霧中...

透過虛擬空間的迷湯之後, 回到現實生活中, 如果對方口袋厚一點, 坐在賓士席上遊街, 燭光晚餐, 專賣店巧克力,.....這些都是那些宅男工程師老公不懂也不會幹的事, 對方沒錢, 坐在機車後座吹風, 街邊小吃, 路邊攤小飾品, 同樣是你呆頭老公不會幹的事

稍微一把持不住, 拋家棄子, 斬斷親情的大有人在....

以上敘述, 對於男生也適用, 但是...女生如果翻臉, 其實比男生還要狠喔...宅男工程師不可不慎...





你玩我五年,我玩你一輩子

這句話看了就覺得痛快

劈腿的人真的是現世報

只是可憐無辜小孩了

IN_MAN wrote:
1.請僅供參考a....(恕刪)

哇!寫這麼多!我笑了!

不過就是嘴砲,相互攻擊、互挑毛病吧了!哪那麼多大道理!
史萊姆王 wrote:
是所以也得由我來承...(恕刪)

尊重生命、不殺生之類的價值,是人創造出來的,不是說不好,但一檢視就是漏洞百出、標準不一!

愛迪生發明水管 wrote:
至於小孩的未來,是取決於她外遇對象負不負責,目前正在做離婚談判,預計這兩天看小王的回覆吧...(恕刪)


還在談判?? 不是要報復,怎麼該馬上解決的事還要談判?
女方不簽離的原因除了要錢或是希望男方回心轉意(拿回長期飯票)外,難道會是還有情嗎?(感情還在會搞這招嗎?)
這時直接對小王及女方提告"通姦"(罪證確鑿),直接逼女方簽離(以撤告為交換條件),同時讓小王不得不出面處理...
對方堅持不簽也可以等"通姦成立"後再打離婚及確認親子關係的訴訟來解決
至於該不該念在舊情給點幫助
這等離婚等主要問題都解決後再來談
不然這事可能很難收拾......
mravip wrote:
還在談判?? 不是要...(恕刪)

可是小王不驗DNA,你拿什麼當通姦的證據?
你沒辦法逼他提供DNA的

TATAMAMA wrote:
可是小王不驗DNA,你拿什麼當通姦的證據?
你沒辦法逼他提供DNA的..

不需要小王DNA

只要小孩與父親DNA 不合就成立

頂多告不成小王,但與老婆離婚沒問題

chiashin wrote:
尊重生命、不殺生之...(恕刪)

我只贊成尊重生命,不殺生僅限於人類(不含殺人犯)
chiashin wrote:
尊重生命、不殺生之...(恕刪)


沒這麼複雜
就是不得已就只能殺生了 沒必要就不該殺而已
當然不得已的標準可能人人不盡相同


話說 我回答你的問題了
我的問題可否給個答覆?
不想講不勉強就是

Lisa_Hsu wrote:
只要小孩與父親DNA 不合就成立

頂多告不成小王,但與老婆離婚沒問題...(恕刪)


馬廄生子的故事???
Maria?

女性出社會後要學會愛自己...不然吃虧的絕對是自已。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2)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