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糖棉花 wrote:
感謝大家給予"熱烈"的討論跟建議
我只想澄清一點:就是分手後我並沒有要跟他借錢
看了大家的回覆,我的確是有很多事情沒有講,並不是想要挑對我有利的才說,可能我挑的重點有誤^^"
總之,會發生這麼多問題,的的確確都是我的錯。
我自己本身金錢控管能力的確是有問題(每個月的薪水扣掉要給家裡家用,都剩下一萬二還存不了錢)
其實我只是有點心寒,主要是在於他沒有想要跟我進階下個人生。
再一次的感謝大家的建議^^...(恕刪)
你們家的觀念及你的金錢管控有很大的問題.
一個家至少要留一個無負債者.之後還可以以把錢丟在他身上不會被扣繳及查扣!
其他人看看額度多少在看看要不要還.不還又不會怎樣!

搞到每個月薪水給家用,還要還債.....?除非男友是大戶,不然有哪幾個人收的起!
還有結婚後,男方就算拿30萬給你還債,你是不是也是要繼續拿錢回娘家?
這個坑看起來很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