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dsbee wrote:在下愚鈍, 看不出前後的差別, 當下不唸不擦, 還會有口氣&Timing的錯嗎???
整件事我承認我有錯,錯在口氣及擦車的Timing,但我不認為我針對這件事唸她幾句,
及事後用水臘擦車這個動作我有錯,我到現在還是這麼想的....
lion wrote:
感謝您的提醒,幸好不是發生在我身上的事、幸好樓主不是我認識的人、幸好我不用去跟這種龜毛戀物癖相處。
另外,這是我個人對於此事件的主觀評論,樓主既然張貼此文,就表示要尋求意見接受公開評論。
我不是法官我沒必要客觀,我不是站在客觀立場講話的,我是用我個人的主觀,對於事件的主觀評論是受到言論自由保護的,並非無故人身攻擊的公然侮辱。
我個人對於『自己使用也強迫別人使用包套遙控器跟車子一道刮痕就緊張兮兮的人』給予的主觀評論就是:龜毛戀物癖!
去跟遙控器和車子談戀愛吧!
看了前後兩篇,感覺一整個無言...
只是比較愛惜自己身邊物品的人,就必須被說成「龜毛戀物癖」...甚至說:去跟那些東西談戀愛?
接受公開評論是沒錯,但是從第一篇就開始舞刀弄劍的評論他的用物方式
是否已經超過「評論」的界線,甚至已經跨入「攻擊」了?
每個人的接受程度不同,難免意見相左
但是明明事不關己,就如此激動...要是你跟這樣的人相處,恐怕對方會被你「撕咬」到體無完膚吧?
(獅子嘛,不是用爪就是嘴...)
無尾熊的尤加利樹:
http://magic0623.wordpress.com


,可能感覺不出切身之痛,多參考別的站友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