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S843 wrote:
1 承認技不如人(口

3 以嘴還嘴 一點都沒有比較好 只是以另一種型態的暴力去反擊暴力 跟出手打人的人 在我眼裡是相同等級的 不要去美化那些嘴賤的人的行為喔
...(恕刪)


感謝您的回應,看來這棟樓已經蓋到尾聲了
您的觀點我予以尊重,不過我抱持著不同的看法,在此與您分享
出口惡言以惡言反擊是對等的暴力,其實在我的想法裡等同於競技
若是對方惡言我出拳,那就等同於競技中的作弊或犯規

以上個人淺見
Sunnision wrote:

感謝您的回應,看來這棟樓已經蓋到尾聲了
您的觀點我予以尊重,不過我抱持著不同的看法,在此與您分享
出口惡言以惡言反擊是對等的暴力,其實在我的想法裡等同於競技
若是對方惡言我出拳,那就等同於競技中的作弊或犯規

以上個人淺見




那規則是你定的
別人不一定認同
如果今天你的口才是在中間以下的
也就是用嘴巴鬥大多數都輸的情況下
你還會認同這一套規則嗎

我也不認同暴力
不過 我不認同的暴力包含肢體上的暴力與口頭上的暴力
如果有一方使用其中一種暴力
對方使用另一種暴力反擊
我不會只譴責其中一方而已

平平都是使用自己占優勢的方法反擊對手的傷害
沒道理只譴責一方呀


當然 如果可以都不使用暴力
那就真是太美好了
問題是 這個世界不是這樣運轉的
不準捏我的下巴

LS843 wrote:
那規則是你定的別人不...(恕刪)


兩點反饋:

第一,您也是辯才無礙呀! (理論上來說應該適用小弟的規則)
第二,跟您一樣,我雙方都譴責

最後,我認為結論是,他們雙方都是歡喜做甘願受,歡喜冤家一對 哈哈哈哈~
Sunnision wrote:
兩點反饋:第一,您也...(恕刪)



聽說事主後來還有推倒...........






還有 我口才稱不上好但也不至於太差
不過 我很努力不要使用口頭上的優勢去傷害人
口頭上的優勢應該用在平和的說服別人
不準捏我的下巴
吐司羊 wrote:
即使我在火 都不會動手打人 除了別人先動手扁我 才會 喊苦

連這點修為都做不到~~實在也是個沒路用的咖小~~

苦主要用一生去賭~~我是管不著

若是我女兒 我會立刻帶他回家叫他分手簽字離婚

我家的女兒不是給別的男人打好玩的~~說不過我家女兒就用拳頭讓她住嘴~~

我女兒說的對 你的確也沒用 ~ 沒覽拍~~我女兒不跟沒用又沒覽趴不是男人 再一起

女性同胞千萬要記住 ~~男人只要會動粗一次~~ 此生一定又機會被他動粗第二次~~很多案例都是這種動粗一次

後~~老公習以為常的用拳頭讓女人住嘴~~只要動粗一次 鏡子就會有裂痕 ~~裂痕此生都不會好的~

一個人 連控制自己的手都有問題時 ~~ 最好速速離去 ~~哪天盛怒之下 把苦主掐死都有可能~

如果把這案例 轉給兩性專家~~~兩性專家100%也是叫 女方離開 會施暴的男人


有些女人天生嘴特別賤,這種跟她用嘴開戰
只會更一發不可收拾而已....
甚至吵不過別人,又搬出"男人就要讓女人"的等等不可理喻的繆論

像某公主羊這種的女人,就是要用男人的強項拳頭扁到她喊苦
她就會馬上乖的跟羊一樣住嘴....
讓這種人知道,這世上能讓嘴閉起來東西的還有拳頭


LS843 wrote:
聽說事主後來還有推倒...(恕刪)


相信大大也是不會輕易動手的

angela000217 wrote:

請問您也接受被巴腦袋。


沒有所謂接不接受耶
因為被巴哪裡
我都覺得男生不能還手
我頂多把女生的手抓住而已
因為我已經被打到頭暈了
不能在撐了
哈哈哈

而且還是女方劈腿惱羞成怒

小米KEI wrote:
沒有所謂接不接受耶
因為被巴哪裡
我都覺得男生不能還手
我頂多把女生的手抓住而已
因為我已經被打到頭暈了
不能在撐了
哈哈哈

而且還是女方劈腿惱羞成怒
...(恕刪)


您跟上面的吐司羊可為絕配 .
最近一次停權時間-->說明:您已被停權至2010-09-04 。 累計停權次數-->10次

jiuanwenbaobai wrote:
您跟上面的吐司羊可為絕配


再也看不到他了,他被判終生禁閉。
小米KEI wrote:
沒有所謂接不接受耶
因為被巴哪裡
我都覺得男生不能還手
我頂多把女生的手抓住而已
因為我已經被打到頭暈了
不能在撐了
哈哈哈

而且還是女方劈腿惱羞成怒

我家老爺沒這樣耶,我可以槌他任何部位除了腦袋,巴他腦袋他一定翻臉,說實話我好想試驗看看我巴下去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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