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兩年前就因為這樣吵過一次,分開了10個月
後來因為雙方都放不下才又在一起
結果在一起之後,引發雙方家庭的大反彈
花了一年的時間才答應
對方的姐姐,因為
我有貸款+獨子+有一個姐姐沒嫁+跟父母同住
反對我跟他妹在一起,(有問為啥不請父母幫我,一來沒錢,二來都已經在工作還要父母幫,這是奇恥大辱)
可是我跟我女朋友說,如果要跟我走下去,她就得挺我,
所以,花了很長的時間去感話她們,
我跟她分析,獨子不是我的錯,我有貸款但不到30買房算不錯了
姐姐沒嫁跟我無關,跟父母同住(最好就不要孝順父母啦!)
經濟能力雖不好,但全年算下來平均一個月70K,如果在加我老婆的,足足是她姐夫妻倆的2倍
況且她姐還不是跟公婆同住!!
而且論人品也比她姐夫好太多了,連我老婆的祖母去世,我這個未娶的車程3小時的比那個已娶的1小時的出現次數多不知幾十倍了。
也因為這樣,她們家裡的人現在認同我了。(之前她們還說要跟我女朋友斷絕家人關係。)
過程是很苦啦,每個父母都說,嫁個有出息的比嫁個有錢的還要好,但事實上,有錢就是有出息。
因此我算運氣不錯。
這一切的結果除了我一直認真賺錢外,我女朋友是關鍵,因為她一直挺我。
甚至結婚也說公證就好,把錢省下來去度蜜月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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