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ws wrote:
就像我也不明白
已經吵到20幾頁了
你們為什麼就不能大方承認你們就是要婚姻的身分權
要法律來幫你們背書 你們是合法的/正大光明的一對
我想就是這麼簡單,就是要婚姻的身分權,就是要法律來幫他們背書 證明他們是合法的/正大光明的一對.
愛一樣,一樣愛,一樣做愛,做愛方式會一樣麼?需要一樣麼?
兩個女同沒老二,會不會有人堅持”我就是要和異性戀一樣,這是我的權利”,然後綁根假老二插人/被插?這當然不是不可以,打砲方式花樣百百款,誰也管不著
.婚姻制度一開始就是異性戀弄出來的,即使演變到現在,已經失去了曾經存在的若干功能性(保障之類),它就是個既存制度,在我來看同性戀要求使用這個制度,就和理論上存在有女同想仿傚異性戀的抽插模式去綁根假老二一樣,打砲方式花樣百百款,誰也管不著
,我會質疑他們亟欲用異性戀文化的產物替自己的行為背書的心態,不過嘛,這是他們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