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主的遭遇我感同身受
這可是會讓一個好男人變成壞男人.....
a2003_01_10 wrote:
大樓重新蓋,路過也來...(恕刪)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2&t=922206&p=1


只想跟大家說,要小心啊~~
尤其是準備要結婚的大大們~~
真是這社會上,什麼人都有....
天阿~十年不是一個數字
是人生路途不短的時光
版大真的要加油
潛很久~看你這篇文章~不回文幫你加油~我都會睡不著了
說真的若真的上法院.那位總監只會死的很難看=.="
另外一個死的更難看的是你的..........姑且算前妻吧= =||(有得罪也請多海涵QQ)
不用怕啦!要去法院報到就去^+++^

這一段婚姻...
我只能說就讓它過去吧!!
畢竟就算前妻回頭了.總監也道歉和解了.SO?
真正受到傷害的是你自己而不是他們!!!
婚姻最害怕的就是其中一方外遇.這不是單純原不原諒的問題!

你還能穩重.換成是我的話.才懶的廢話!
該告的去提告!一切交由法院判決!想和解?拿不出我要的數目一樣法院見!
(當然我開出的金額一定是對方負擔不起或會受重傷的數字!)
敢表我?下場自行負責= =

該簽離婚協議的人也給我簽字! 雙方父母親在場看著我們簽字!!
殘忍?那我受傷接受這種外遇就是活該?
對我來說沒有這種事情!
這就是對方自己要收的爛攤子!

樓主阿...
重新出發會是你最好的選擇
聽我一句 快離吧
這種事以後是會有嘎褡的

你能保證你太太不會再一次的跳出去
世界上好女人太多 另外的那位總姦也別放過

你老婆也是一個很隨便的女人 都快要結婚了跟婚禮總監見過幾次面就可以到上床的階段 快切一切 不然以後應該會有戴不完的綠帽 而且感覺是妳老婆倒貼去纏對方 因為連汽車旅館的費用都是你老婆出的 可見是你老婆去纏對方 對方有免費的快餐當然就順便吃個止餓的 要怪怪你老婆不要怪對方 就把事情鬧開 讓女方父母知道 不然倒時候你要背上負心漢之名



看到以上幾句 我只能說 荒謬
那位總姦搞上了別人的老婆就沒責任
這是哪國的法律 我不懂


10年的感情就這樣化為一淡

真的很可惜

樓主,我相信你能找到更好的

又或者是原諒他

人難免會做錯事

真的回來了,但畢竟..心裡還是會有個結在那
好難過...

幫你加油!

10年耶...

是10耶...
這一篇起死回生了.總之.還是推一下.
剛進版看標題選內容看就看到這篇排第一@﹍@
雖然發生的有點時間
不過....只能說...故事的主人應該要堅持提告
自己的幸福家庭活該被人搞?
然後他就可以過著幸福快樂兼搞人的日子?
應該讓那個總監爆上頭條
被親戚朋友公X到死,被眾鄰居同事唾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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