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真的要學學「哪一年的幸福時光」
吳念真演的老爸說的哪句話
「結婚後就沒分妳的我的了」
願共免之
願能溝通圓滿^^
問題就在樓主不願意讓房子登記在兩人名下
所以無解
我沒說這個女生不會計較
事實上這個女生超會算
不過樓主家也不遑多讓
唉結婚就是這樣
我個人的意見是都靠兩個人自己
既然沒能力付頭期款
就不要買
我跟老婆現在還在租房子
生活費都是共同支出的

神殿御守 wrote:
如果女方願意每月多分擔一萬元房貸
男方每月剩兩萬
dear_Alice wrote:
板主
大家叫你砍掉重練你就照辦嗎

我同意65樓的發言~

登記你未來老婆又何妨?

你對她越好~她越愛你
對自己有自信點~

沒有一個傻女人會離開一個愛她對她好的男人

-----------
如果以後你有女兒你也希望日後嫁個有房子的男人
最好房子還是登記在女兒名下

男生吃點虧又有什麼

我女兒自己會有房子,還需要靠男人嗎?
愛不愛跟物質沒有多大關係

房子登記在她名下,這輩子她就不會愛上別人嗎?
不要說什麼"沒有一個傻女人會離開一個愛她對她好的男人"
這種話根本就是謊言
我也會說"沒有一個笨男人會離開一個愛他對他好的女人"
但事實上呢?

砍不砍不是我們說了算,重點是樓主有沒有共同生活的意願
既然有共同生活的意願,還需要在乎房子是誰的,車子是誰的嗎?

女生吃點虧又有什麼
人家不是說,吃虧就是占便宜嗎?

原本共同生活就應該有共同的責任
男生負擔了房貸及管理費,所得扣除下來與女生差不多
生活費用的負擔應該一人一半才合理不是嗎?
更何況男生願意負擔60%,這已經是扛下大部分的家計了
換個角度來說

我一定提出"房貸+管理費由女方負責,登記在女方名下,我負擔其他生活費用"
這樣的條件你OK嗎?
不要吃人夠夠
---------------------------------------------
看到你的文,不由得認真了起來,火了
天機不可洩漏,做莊的怎麼可能會輸
buddy0328 wrote:
現在不是男女平權的時...(恕刪)


時下公主

對自己有利的,男女平權喊得很大聲
反之....我是女生耶(拖尾音~)
弄個試算表,通通用股份算,等她入股超過30%或是結婚10年,就把這間過戶到她名下~

這樣說起來好聽,事情又還久得很,OK嗎?

--
我覺得按薪資多少比例計算比較剛好,如果未來我比老公收入多,那多負擔一點就很合理啦,只是現在社會很多男生愛找幼齒的或是不要太聰明的,那收入比女生高也是剛好囉? 你月收入5萬她3萬,就支出5:3當作公平,可以嗎?

jordan1221l wrote:
和另一伴交往三年初頭了, 女友的媽媽在催促我們結婚.
於是我們二個很認真的討論未來遇到的家庭經濟問題
我目前已買房, 房貸24000, 管理費/水電費/網路/電話/電視共約6000,薪水約50000, 女友薪水約26000
與女友討論 "伙食+生活開支"男生出一萬, 女生出六千, 房貸+管理費共30000由男生一人支出

但女友抗議, 它覺的它不想出生活開支費用, 它覺的除非房子所有權也寫上它的名字, 它才願意為這個家出錢
因為它覺的哪一天離婚了, 它付出的每月六千塊, 都被吃吃喝喝掉, 十年二十年後它什麼也沒有留下
我有和家人商量, 因為頭期款是家人出的, 媽媽很反對將權狀寫上女友的名字

為了這件事我很煩惱, 每天頭好痛, 我們兩個已經二星期沒講話了,
請問各位大大有沒有什麼好建議嗎?


看到這篇 一整個就是驚訝
感覺樓主的處境跟我真的是一模一樣 連貸款的金額也差不多 唯一差異比較大的是我女朋友年收入達70萬以上
我目前已買房 現在我 女友 女友妹妹 3人一起住 有停車位 車位女友在使用, 房貸23000, 管理費/水電費/網路/電話/電視共約5000,薪水約50000, 女友薪水年薪70萬
目前我負擔 房貸$23000 老家房貸$10000
女朋友負擔管理費/水電費/網路/電話/電視共約5000
伙食+生活開支 各自處理
我覺得我的負擔很重 於是想把車位出租 跟女友商量 換來得也是一陣計較
這時我就明白了 我這麼辛苦幹麻呢
於是我現在 跟我女朋友說 給他2個選擇
第一 我搬出去住 房子租他跟她妹妹 含車位 一個月13000
第二 他們搬出去 房子負擔我全負責
不過 目前還沒一個結論 她們還在考慮
但是 我自己心裡已有一個底 我不太可能會跟現在的女友結婚
沒誰對誰錯 只能說 還沒到能互相體諒 只會計較 那不如算清楚一點 也看清楚一點
哪有可以爽又不用付錢的道理 客倌 您說是吧 ^++^
阿甫豆腐店(自家用) wrote:
還沒結婚 就先想...(恕刪)


而且還在等分財產
jordan1221l wrote:
"伙食+生活開支"男生出一萬, 女生出六千

我覺得這部份很合理
看要怎麼讓你老婆同意這筆錢就是生活費
如果要房子有她的名
就得一起負擔房貸
這才合理
cooper_wan wrote:
其實我也搞不懂她為什麼要嫁給你
一個月5萬扣掉房貸+管理費就只有2萬
再扣掉你的生活費 應該剩不到1萬
她薪水已經很少了
可支配所得 你比她更少
以後還要不要生小孩
還有你們雙親都不用奉養嗎
嫁過來 肯定是要吃苦
不會比她現在單身窩在家好過
她老媽真是佛心來的
才會把養這麼大的女兒嫁給你


小孩生了說不定收入支出又要重新分配了,你舉了一個太假設性的問題。

回文要看清楚發文者原意,未婚妻覺得她負擔的是日常生活的吃吃喝喝,這些開銷是沒有辦法列產的,她要的是一個有實質保障的財產,而樓主的房子頭期款是長輩付的,怎麼能登記給一個剛嫁過來的媳婦?

是未婚妻以離婚為前提的條件在跟樓主結婚,所以才上來解惑,未婚妻沒說她出6000太多或太少,她要的是一個實質的保障。




怎麼我說文解字起來了?

jordan1221l wrote:
和另一伴交往三年初頭了, 女友的媽媽在催促我們結婚.
於是我們二個很認真的討論未來遇到的家庭經濟問題
我目前已買房, 房貸24000, 管理費/水電費/網路/電話/電視共約6000,薪水約50000, 女友薪水約26000
與女友討論 "伙食+生活開支"男生出一萬, 女生出六千, 房貸+管理費共30000由男生一人支出

但女友抗議, 它覺的它不想出生活開支費用, 它覺的除非房子所有權也寫上它的名字, 它才願意為這個家出錢
因為它覺的哪一天離婚了, 它付出的每月六千塊, 都被吃吃喝喝掉, 十年二十年後它什麼也沒有留下
我有和家人商量, 因為頭期款是家人出的, 媽媽很反對將權狀寫上女友的名字


很直接地說...月薪2萬6, 月付6千便想名下有名字....真是天真...

若我是版主的雙親....這女的不用來了....還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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