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ight701211 wrote:
6/28
這幾天想辦法弄到那個男的地址,
找朋友操去他家,然後我去到那個男的住的地方,
還真賤,再樓梯口就看到我的腳踏車,
然後我本來要進去,打給房東,後來房東叫警察來,
把我們趕走說要申請有證據才能進去,
我就跟他說我直接打電話報案說這裡有小偷可以吧,
警察說要先跟我回局裡備案,真XX去你的XX,AND~XXOOXXOOXOO(消音),
然後我就直接說門口就有我的車了還報案,
你是瞎了嗎,後來房東打給那個男的硬不開門,就先把我請去派出所。
==無言的要命,後來我朋友請人在樓下等,那個男的就真的不出來。
今天也去我家大樓拿錄影機,我朋友說這個可以抓起來,連女的也逃不過,
我就傳簡訊說你把東西環給我,我就不計較。
後來那個男的傳訊息來說你要就一個人來拿,只是因為那個女生說下個月就沒地方住,
先把東西放我這哩,所以我才搬來的,(一聽更火了,心想去你的XX,你最好搬家全都搬我的東西),
後來他就不接電話了,前女友傳簡訊來說,他不知道,不關她的事,東西不是他拿的,然後他也關機了。
現在錄影帶也吊出來了,證據大該都搜好了,腳踏車還拍了照,警察叫我私底下和解這樣不好看,
我這樣辦下去還蠻嚴重的,事情就到這樣了。
真的好累喔,我想在下去我會上新聞。...(恕刪)
很好, 有簡訊當證據更好(簡訊千萬別刪啊), 現在兩個人的說詞開始不同了, 一個說是女生拿的, 一個說是男生拿的, 可以趁機好好考驗一下到底是誰在說謊, 釐清一下他們的關係到底好到哪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