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糖棉花 wrote:
說來也是丟臉的事情
...(恕刪)
樓主承認自己金錢控管能力的確是有問題 這裡就....無須多說了
但是...
妳和前男友已經在一起五年 這五年中妳倆的相處時間 也有一定的感情基礎了吧
而妳沒積蓄且負債 又搬出來住還跟她提分手
分手原因是他對和妳想結婚這件事沒有明確表態 所以才分手
妳不覺得妳現在心寒他不和妳結婚 這有點誇張嗎??
難道妳沒自覺為甚麼妳前男友不想結婚??
我看不出來妳這文章所謂兩人之間的互動關係
我只看到片面之詞....

還有網路嘴神所謂 "男朋友一定要幫女方補錢坑" 的道理
要補錢坑是妳/你家的事 不要拿來當成生活中必做的道理來給人洗腦
還有那些財粗氣大的名嘴 樓主空窗期了 快去認識幫忙阿
嘖嘖嘖...
李探長眉頭一皺, 覺得案情並不單純
樓主,依妳的還款能力,這5年不但錢都還完了搞不好還結婚了。妳為什麼堅持要把負掛到妳男朋友身上?這是要證明他愛不愛妳嗎?還是其他 ...
那妳有沒有為他想過,他為什麼就一定要幫忙背這條債呢?(雖然妳說妳會還他)就因為他是妳男朋友就一定要要幫忙?那如果妳或是妳家又突然多出了一堆債 ... 那他要通包嗎?也就是說妳的債可以無限上綱囉?
那反過來,他的無限上綱的債妳也應該要幫忙還才是!對吧!
如果我是你男朋友,我沒事找事嗎!我屁股養嗎?和妳在一起是為了要幫妳背債!妳連30萬5年都搞不定了天曉得妳會不會搞出個300,3000萬的。我看重練真的比較快。
感情本來就是互相,別把自己的罪孽冠上"愛"的藉口去拖累或是左右妳愛的人的想法,如果妳真的愛他的話。
最後想問的是,為什麼30萬妳5年還搞不定啊?就算每個月只還5000本金都還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