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rdan1221l wrote:
和另一伴交往三年初頭...(恕刪)
妳們收入差異性太大了,請問女朋友目前幾歲阿???有想過換一份收入高一點工作嗎??如果只會一昧認為出6000太多了,請加強自我專業跟未來競爭能力八,大大收入算不錯了,也願意為以後家庭不計較,總共出30000元,如果現在就在計較家用費6000太多了,未來真的遇到失業/待業瓶頸怎麼辦阿???難不成也跟現在想法一樣,情況不對就離婚了,
如果只是為結婚而結婚那結婚意義在哪阿,小弟自己也有跟女友討論很現實面問題,我女友是沒有這樣想啦,只是還是有些問題要溝通,父母親幫你出頭期款,我認為登記你名字不過份,如果你女友有本事就自己去買一間巴,登記他名下,一樣平均支出家用費,以你女友收入在台北算很少了,又供屋會餓死巴,所以交到你這為長期飯票男友,所以才會這樣計較6000元八,他真的愛你嗎'???????有為你也著想嗎?????很懷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