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同性婚姻,身為反對者的你是為何而反對?

foxm wrote:
有看過真的女同就會知...(恕刪)


生育 一定要當場做嗎? 若是像我頭像的那樣,我可以啦!

試管技術那麼好了,就算不用試管! 精子存活期間長達 72 小時! 所以使用一般的 導入 方式,應該也可以傳遞到子宮去! 沒有什麼技術上的問題呀!

而我反對 男同 原因還是一樣,不管是 生理 或 心理 都無法接受啦! 實在是太不合理的組合了!

還有人提抽煙的問題! 抽煙本來就應該嚴格禁止才對!居然還會有人大力倡導,不知是什麼想法啦! 就和同性戀一樣,居然在要學校去教這一類的怪想法,不知那一些人的腦子在想什麼!

傻綠班的鴿 8:17 ━━━━━━━━●━━━ 14:50 ⇆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

綸擬辟市 wrote:
可以大方的介紹另一半說:這是我丈夫/妻子。
而不是只能說這是我男朋友/女朋友。...(恕刪)

請問現在如果同志大方的介紹另一半說:這是我丈夫/妻子。
會怎樣?犯詐欺罪被抓進去關嗎?
這本來就是個人自由嘛

尤其我國婚姻制度由公開儀式轉為登記婚之後
婚姻的公示效力已經微乎其微了
這跟土地登記的公示效力又不一樣
你能上網查到土地的主人是誰
能夠上網查到這個人的配偶姓名嗎?
或者,你有看過異性戀夫妻在介紹另一半的時候拿出身分證配偶欄"以資證明"嗎?

其他基於身分權給予的保障
透過現在的民法也都能達到目的已如前述
除非你們要的是更深一層的...刑法層面問題
也就是刑法239條--你們需要國家機器的合法暴力來幫你們處理抓姦問題?

至於心理上的因素
這是社會價值觀的養成問題
你們要在這一點上有所突破
就要提出更多的舉證
證明結婚在你們的心中確實有值得法律保護的法益
或是不能結婚確實對你們的心理會造成法律所不容許的傷害
換句話說
你們應該去參考歷來修法的過程
想想這個"修法理由"該怎麼寫
而不是一下講人權 一下講保障 沒有一個立論點

至於法條的問題也不用操心
確定要修法了
自然會有專業的法制人員處理
在這邊討論 我們這些鍵盤立委也不會比人家專業 不是嗎?
DBGJPR wrote:
另一個討論主題說大家都不生小孩, 社會一定會崩潰.
同志無法自然生產下一代 . 對社會國家沒有幫助. 為何要贊成同志婚姻?
...(恕刪)


同樣的不孕的男女也不能自然生產下一代,
對社會國家沒有幫助. 是否也要限定他們不准結婚?
要不要強制每個人要結婚前都要去做健康檢查,一旦不孕就不能辦結婚登記?
別說不孕的人比率很少,男女同志的比率不也不高?


禮誠工作室 wrote:
試管技術那麼好了,就算不用試管! 精子存活期間長達 72 小時! 所以使用一般的 導入 方式,應該也可以傳遞到子宮去! 沒有什麼技術上的問題呀!

...(恕刪)


呃,請問一下男同志難道就沒有精子了嗎?
這陣子不是才有個新聞說有個男同志借精給一對女同志生小孩,
結果過了13年被要養育費?

一般正常來講光靠兩個女同志也是沒辦法懷孕的,
她們還是得靠外來的精子才能受孕,而精子的來源一定要是異性戀男子嗎?
不一定吧!

另外男同志也可以依靠捐精或是代理孕母的方式得到孩子,
在台灣還不合法,但是在歐美一些國家已經有不少實例了。

綸擬辟市 wrote:

呃,請問一下男同志難道就沒有精子了嗎?



不不不! 你的論點怪怪的! 就算沒有 男同 ,但是有 正常的 異性戀 的男性呀! 誰說一定要用 男同 的精子呢! 而 男同 可以用 任何 女性 的卵子在自身上生育嗎? 若是你可以辦的到,那是世紀一大研究啦!

所以 男同 在生物界本來就沒有存在的價值呀! 因為就是無法存育下一代呀! 而 女同 還有這一個生物最基本的價值存在!

而且 男同 最好不要去領養或取得孩子, 孩子是無辜的。 卻要接受這樣的「事實」,存在一輩子的影響啦!
傻綠班的鴿 8:17 ━━━━━━━━●━━━ 14:50 ⇆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
我不反對同性婚姻,但是接觸到就會想敬而遠之。


我反而比較想知道如果知道自己的兄弟姐妹是同性戀傾向,

身為兄弟姐妹的大家是會反對還是贊成?

禮誠工作室 wrote:
不不不! 你的論點怪...(恕刪)


找代理孕母不就行了?


禮誠工作室 wrote:
不不不! 你的論點怪怪的! 就算沒有 男同 ,但是有 正常的 異性戀 的男性呀! 誰說一定要用 男同 的精子呢! 而 男同 可以用 任何 女性 的卵子在自身上生育嗎? 若是你可以辦的到,那是世紀一大研究啦!

所以 男同 在生物界本來就沒有存在的價值呀! 因為就是無法存育下一代呀! 而 女同 還有這一個生物最基本的價值存在!

...(恕刪)


不太懂哩,因為在你的論點裡,孩子一定是要從『自身上生育』才能是自己的孩子,
那這樣說起來所有的孩子都只屬於媽媽的,是不屬於爸爸的,
因為只有女人才有子宮能育孕胎兒。

而異性戀男提供精子,讓女同志懷孕生子,跟同性戀男提供精子讓女同志懷孕,差別在哪?
在生物觀點上他們都還是孩子的爸呀!

男同性戀者想要讓他們的DNS留存也是有辦法,只要他們去精子銀行捐精,
一旦有人用了他們的精子自然他們的DNA就會留下來。

這樣在生物界有存在價值了嗎?

請不要說只是生沒有養不算個父親,請問依照目前的法律還有社會風氣,
大家讓他們有機會當個真正的父親了嗎?
即使他們真的有心有力想當個好爸爸,台灣目前的法律他們仍然不可能有機會能辦到。

一邊不開放法律讓他們生養孩子,一方便又罵他們沒有生養孩子就沒有在生物界有存在價值,
這樣會不會太偽善了?

另外就我看到的國外男同性戀家庭有生孩子的(透過代理孕母),也是跟一般家庭一樣,
孩子也是養的白白胖胖,可愛的要命,
不過是不是每一例都這樣很難說,就跟異性戀家庭也不一定養出來都是好孩子一樣,
就看各家教養囉!




綸擬辟市 wrote:
不太懂哩,因為在你的...(恕刪)


差別在能不能 「生育」 呀!

異性戀 是可以 生育 的!
女同 是可以 生育 的!

男同 是不能 生育 的! 除非有 女同 或 異性戀 願意來提供!

所以 男同 是沒有 生育 的生物基本價值的!

你看到的是可愛的要命! 我看的是可悲的要命! 一輩子就要接受這樣非人道的生活理念! 唉.....



傻綠班的鴿 8:17 ━━━━━━━━●━━━ 14:50 ⇆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

clws wrote:
請問現在如果同志大方的介紹另一半說:這是我丈夫/妻子。
會怎樣?犯詐欺罪被抓進去關嗎?
這本來就是個人自由嘛

...(恕刪)


唉,你說的這些又跑回去婚姻功能論了,
感覺一直在無限迴圈啊!

你提的這些問題全部都可以適用於異性戀情人身上,
告訴他們少了這個婚姻認證是有差嗎?
一男一女在一起開心就好,幹嘛一定要結婚,
結婚那麼麻煩還多了一堆有的沒的親戚,
更討厭的是偷吃還會被抓姦,多累啊!
那就乾脆同居一輩子就好了,
而且開心的話還是可以跟親友介紹另一半是我的老公/老婆,
那是做人的自由。對吧!

你去調查看看有多少異性戀的男女會認同這樣的想法。
如果真的大家都這樣想,台灣的就可以乾脆取消結婚這個制度了。

然後請不要又繞回異性戀需要婚姻保障是因為有孩子,
結婚後不能不願生小孩的也大有人在,這個之前都談過了。

DBGJPR wrote:
另一個討論主題說大家都不生小孩, 社會一定會崩潰.
同志無法自然生產下一代 . 對社會國家沒有幫助. 為何要贊成同志婚姻?...(恕刪)


依照大大的邏輯
凡結婚沒有生小孩 超過一定年限 取消婚姻資格
因為這些人也沒生小孩 對社會國家沒幫助
大家都不生小孩 最後社會一定會崩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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