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是濫好人嗎傳個簡訊就能讓你開心這麼久你這樣注定得悲劇收場的而且還從92年開始?現在不是已經民國98年了嗎cnkaiser wrote:這是民國92年我認識她以來,她第一次主動聯絡我開心得說不出話來了...(恕刪)
愛一個人 只講二件事 你可以為她做些什麼 她需要你為她做什麼....請注意 都是為她 而不是為你..... 愛就講真心付出 不求回報你本無所求 又何來失落....本來無一物 何處惹塵埃.....她不需要你 你就該閃遠點.... 如果你愛她
kenhugh wrote:愛一個人 只講二件事...(恕刪) +1如果真的相愛...身體不舒服有樓主的關心他一定會覺得甜蜜...怎麼會有覺得煩這件事呢?樓主阿~你會怕她覺得煩...那你們真的有交往嗎?還是說認識了這麼久...連曖昧都只是樓主一廂情願?
建議樓主有自已的生活.. 把家人或事業放在生活的第一位.不是叫你斷絕和她來往, 而是退到朋友的位置.再把眼界放大一點, 留意多點身邊人和事..別說世界有多大, 就算是我們身處的那個成市, 就已經充滿著機會. 何必把自已局限在一個人身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