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分手是彼此理性協議下做的決定,大家好聚好散或許還會留下來把東西整理收拾放在儲藏室,不能隨便就讓現任情人看到,最基本的尊重還是要做好反之,若是因為不可原諒的理由分開,東西丟一丟直接讓垃圾車帶走看到就倒彈礙眼,不值得啦...
煙波釣叟 wrote:火化後送到靈骨塔,每...(恕刪) 我有想過這問題說....不過塔位一年的管理費很嚇人!我看找個地方掩埋起來就好。感謝各位版友的意見,我已經單身4年了,所以沒有被新女友發現偷藏東西的疑慮,只是這件事總要有所解決....所以就想看看大家的處理方式有何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