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zure- wrote:
我是不知道啥台北市屏東縣~~~大概我碰到的都是愛亂買的......(恕刪)
是你交友眼光的問題嗎?

不過總歸一句
願意負擔
而且負擔得起就好啊
十三少6416 wrote:工人?
,她當初嫁我,是打算一輩子 當一個工人的黃臉婆
月入十萬以上的工人嗎?
寶塔王 wrote:
女人嘛.......鞋子總合比我爸.媽.小王子.我四個人加起來還多兩倍以上
...(恕刪)




moni0000 wrote:
結婚前正職是讀書,打工就能衝一天到2k2
可見結婚後專職工作以後月入破十萬是家常便飯...(恕刪)

jackal87kimo wrote:
講了很多次要她買少一點還是一樣
衣服、包包、鞋子...
我想能力作的到的話還是只能默默承受了...(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