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甘願送,就別送吧!
以我閃光的例子,
他從來都認為付出是應該的,因為我值得他付出..
他送我,花在我身上的金額,
我都會暗自記住,但是我的經濟能力沒有他好,
能給的就不是金錢可以買到的東西
例如:他送過我
PS3 SLIM 120G*1
I pod Touch 3rd*1
琉璃工坊耳環*1對
Navia耳環*2對
E&CO耳環*2對
其他耳環*2對
volvo 1/60 模型車*1
數不盡的書本 (光是前幾天就在誠品買了8000元的書)
數不盡的日用品
我送他
I pod touch easy swich殼*1
Incase殼*1
A E 四角褲*10多件
build a bear 狗狗*1 (給他媽媽的)
手工手鍊*3
潮帽*2
手鉤抱枕*1(給他媽媽的)
200頁寫滿註解 我閃光的生活照片(給他媽媽的)
自製小娃*1
還有一堆小東西.日用品
以上,還有很多小東西...
以金錢衡量,我的禮物根本就是垃圾
但是我的心意他有收到了!
現在我正等著他帶他媽媽來找我玩..
當你只用金錢衡量時~很難體會"心意"這種東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