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他---
pipi67 wrote:
世前~家裡分別在嘉義縣和高雄有房產~
因先生過世之故~所以分家時~就講明由小叔仙挑選他要的房子~
挑剩的~這位嬸嬸在繼承~
當警察的小叔~當初選擇了高雄的房子~把嘉義的房子留給大嫂繼承~
房子產權也都登記清楚了~
一直到最近~這位嬸嬸花了兩百多萬整理了嘉義的房子~
整理過後的房子~煥然一新~整各很舒服~
結果~舒適的福仔引來小叔的貪婪之心~
小叔~回家來~硬要大嫂手中的的房子~說要拿高雄的房子跟大嫂換~(恕刪)
pipi67 wrote:
協議書上註明~放棄嘉義房子的權利~但同時寫明~婆婆往後的照顧責任和嬸嬸再無關係~
在放棄權力的同時~嬸審也拋棄了義務~
唉~現代怎麼有這麼不要臉的人~
我們在猜~這位當條子的小叔~事後應該就會把整修後的房子變賣掉~
因為他在嘉義市也另有房產~是不可能回鄉居住的~
他看中的是~整修過後的房子很好脫手這一點~
所已硬生生把大嫂賴以維生的惟一一個家搶走了~
這棟房子市價少說也好幾千萬~因為地點實在是太好了~
這位小叔講這些話時~還大言不慚的要侄子每各月拿5000給阿嬤當孝親費~(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