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著幫樓主把問題簡化:這個工作經驗是否非桃園不可,換到新竹或者台中就不行?如是,那就應當堅持下去,拗兩三年後再談結婚的事?否則眼前最可以放棄的就是這個桃園選項。到新竹,至少穩住老婆絕無問題。(這是屬於可以馬上結婚的選項)到台中,樓主可以就近孝敬父母。(這是屬於樓主自己設定的目標)我的想法就是,要結婚的話,前提是兩個人能夠常常在一起,如此也比較有照應。這點搞不定的話,婚就不必結了,因為這種關係非常難以維繫,尤其是又打算生小孩的話。還有一點樓主始終未曾提及的,就是女方父母的居住地點。不知道在樓主的考量裡面,這部份的比重為何?個人猜想,女方現在住所是否離娘家較近呢?(好像又發散了)
感謝各位如此用心看完我的問題,並且提出自己的想法,在下感激不盡。我自己也知道要多多跟她溝通,但是自從意見分歧之後,她就開始拒接我的電話,到目前為止還無法與她聯繫。我會持續跟她溝通,得到共識。目前這份工作是我一直渴望獲得的工作機會,當中歷經數翻波折才能順利任職。雖然待遇福利不如前一份工作,但是在這邊我比較快樂,比較能發揮,還可以學到我想要的知識。因為公司已有計畫在台中蓋廠,所以我預計約2~3年會調任到台中,這不但不用放棄原有的工作,而且還可以回到台中工作,就這是我會有此計畫之原因。因為會到台中定居,所以我沒有計畫在新竹買房子。而她買房子的理由是 "結婚時沒有屬於自己的新房很丟臉"。假設真的在新竹購屋,新竹與桃園距離約50KM,其實不算長,但是非常會塞車。我個人比較不希望浪費時間在車程上,那真的很沒意義。不如把時間用來看書還比較實際。感謝各位的建議,我會仔細思考,看能不能想出更好的方法,也麻煩各位提供我一些建議,感激不盡。
小弟認為,1. 你女友"可能"不想去台中生活. (因為離公婆太近)2. 如果買房子是因為"結婚時沒房子丟臉"的話, 那請她跟你一起負房貸要是她不想或推拖, 那樓主應該要考慮一下是否繼續交往下去, 老婆是一起為未來努力的.3. 加強自己實力比較重要4. 或許把結婚時間往後延是目前最好的方法
無法協調就選擇妥協吧吵架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我的狀況可以給你參考我現在的工作在宜蘭蘇澳我女友住在高雄工作也在高雄而我家在桃園目前婚後打算老婆也是寄放在娘家我放假就先回桃園再到高雄然後再回桃園再到蘇澳這樣跑囉雖然辛苦但是每次放假都會有歸心似箭的感覺這樣也是不錯啦過幾年打算在桃園置產最大的問題是如何想辦法說服丈母娘一起到桃園住這是我最大的煩惱要是丈母娘堅持不肯北上我就只好繼續先回桃園再到高雄然後再回桃園再到蘇澳這樣跑囉無法協調就選擇妥協吧
不知道你女友會不會上網看這篇,否則她一定氣炸了。從樓主表達的這兩篇,樓主應是個典型的大男人主義。抱歉,nothing personal。"目前這份工作是我一直渴望獲得的工作機會"==>那她的工作呢?"因為會到台中定居,所以我沒有計畫在新竹買房子"==>從來沒聽過女孩子喜歡與公婆住的近。"我個人比較不希望浪費時間在車程上,那真的很沒意義。"==>這句話,你女友看到肯定氣炸。她的解讀會變成"你搬到新竹跟我住是浪費時間。"以上也都是我與我太太結婚相處六年的心得,我們也是相隔兩地,比你更慘,從結婚起就是相隔兩地,台北台中,但六年下來也相安無事。每次週末見面還有小別勝新歡的感覺。在我看來,樓主你必須從她的角度去思考你們的問題,溝通才會有交集,否則你說你的,她想她的,再多時間溝通也是枉然。
我想大男人主義的帽子還是別隨便扣會比較好.....家庭觀念傳統不必跟大男人主義劃上等號.依樓主的情況,家有父母,總不可能放著父母不管吧?總有一方要妥協的,問題是如果照女方的想法來做那樓主的父母怎麼辦? 如果照樓主的單方面說法,先前已經溝通過了,也有了共識,但是提親的時候突然反悔也拒絕絕溝通.這種情況除了女方想要硬拗我想不出有其它的理由.要結完婚當然還是可以分隔兩地,沒結婚也不就是分隔兩地嗎?但是婚後要不要住一起,講真的這是樓主跟他女朋友兩人之間的想法,每個人想法不一樣,也不是每個人都能接受的. 就我的例子來看我是無所謂,可是我女朋友就非要住在一起不可!而且跟我父母住她也完全能接受.這種事情是case by case的.該怎麼思考,應該是從"一個家"的觀念來想.怎麼樣的決定會對這個家最好,而不是怎麼做對自己最好.家中主要經濟來源是誰,工作未來發展性如何,就應該朝這個方向去走.父母的問題也要考慮在內,家裏還有其他人可以在父母老後照顧他們嗎? 還是要像國外一樣,結婚小孩子都搬出去住,老人家時間到了就去住養老院巴望著兒孫來看他們?!我當然也知道女孩子不想跟公婆同住,不想放棄自己的工作,不想離開自己從小住習慣的地方啊!但是如果不以一個家的前提來考慮事情,那我只能說還沒有做好組成一個家庭的心理準備.依我看了那麼朋友同事結婚的例子,幾乎沒有一對不在結婚前大吵的...(這是慣例哦???),吵架理由從婚紗要拍幾組到買房子登記誰的名字都有....不必為這個事情煩惱.都答應要結婚了,不會因為這些問題說不結婚就不結婚的. 我是建議放著先不管,等女方願意重開溝通管道(講得好像兩岸談判一樣)再說.以同是mobile01的站友講一句自私的話,時間站在誰那邊大家心裏有數.
jingwen_w wrote:而她買房子的理由是 "結婚時沒有屬於自己的新房很丟臉"。(恕刪) 對不起,話說在前面,我這是斷章取義.....這年頭一般上班族要在結婚時又同時擁有自己的房子很簡單嗎?講得好像到處都是,大家都這樣??!! 要不然何來丟臉之說? 唉~~~真是好命....
請多為未婚妻想想,結婚之於男、女,本來就有很大差別。對男生或男方來說,就是家裡多了個人﹔對女生來說,臺灣大部分的情況都是嫁入男方家,要進入一個完全不同的生活環境,適應全新的家人。即使小夫妻自己住外面,也大多會住婆家附近,就像是你想要的一樣。但是人家也是有父母的人,為什麼一定要以男方家為優先考量?而不是你配合她到新竹打拼??請你在抱怨之餘也多幫她想想,換作是你被這樣要求,你又該如何自處?你要顧全你的興趣與工作,那她的就不重要了嗎?以上純粹是個人意見啦,但是真的建議你,在抱怨之前先跟未婚妻好好溝通,了解她為什麼改變心意,而不是在01上自顧自的抱怨著,這樣子問題永遠解決不了。
我覺得不論是哪一方要放棄遷就另一方感覺上更重要的不是要討論誰自私我是覺得如果真的各自都要在有些距離的地區發展那我是不贊成結婚的我實在不知道如果一結婚彼此仍然無法相互扶持結婚的意義在哪裡呢?不因為只是為了一張證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