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異鄉和前前任女友再度相遇..

把他追回來吧....
人生才不會有遺憾.....
加油
跟她說其實你愛的是男人~~ 分開後你當了GAY3年~

我想這樣就不會傷害到誰
還是有一點好奇2千公里外的城市~
大大:你浪跡天涯了嗎?
這邊的工作都結束了嗎?
到另一個地方重新開始~
祝福你~

linhsinhai wrote:
還是有一點好奇2千公...(恕刪)


嗯,我現在人不在台灣, 台灣工作四個月前就辭了,

本是想早些離開的, 但官司拖到12月才結束, 所以一直到現在才到外地.

bluebook12 wrote:
是不是可以從朋友再開始...
給兩個人緩衝的時間
去想一想是不是真的適合在一起
人在異鄉更需要朋友



先當朋友肯定是不公平的.
意思是說, 我在和她當朋友的同時可以交另一個女友..
那她的心情會是甚麼.

如果我打定主意,和她是朋友關係的時候不交女友.
那麼一個月後, 三個月後, 半年後...
最後受不了,還是得有個答案........
答案若對方無法接受, 狀況可能比現在還慘...
經歷過巨變卻依舊存在的愛情,是難能可貴的!

若你還願意繼續,就照以前那樣戀愛吧!

忘掉她的地位和存款,就把他當成新的戀情,重新呵護她一次。


若真的提不起勇氣或拿不定主意,在火尚未開始大肆燃燒前,先澆熄它吧,傷害一次就夠受了,若被同一個人傷害兩次.........
少說多做~少吃多動

路跑一哥 wrote:
如果你有把握此後不再傷害對方,那想再續前緣是無不可,不過從你的文章看來,本王覺得你還是不要再去傷害對方好了,因為本王總覺得你自己也沒把握會不會再幹出傷害對方的事,哇哈哈...(恕刪)


我確實沒有把握..一年有把握,兩年有把握...
然後呢, 比較顧慮的是,以前分開的狀況還會重演一次,
我無意傷害誰, 但同一人身上再一次的話, 我可能得去出家才能還對方的情吧...

LSTUDIO wrote:
我確實沒有把握..一...(恕刪)


看起來有些導致當年分手的問題至今仍存在,這才是你猶豫不決的主要原因吧!

真的不能解決的話,避開她吧!
少說多做~少吃多動
大大的故事真的非常的戲劇化
若再次相愛請一定要想好,你願意愛他一輩子嗎?
女方已無法再承受第二次的傷害了
祝福大大!!!~

andita33 wrote:
丙大:這是真實發生的嗎?

怎麼覺得上天開了你一個好大的玩笑?

被「天使」搞的遍體鱗傷後又遇到仍在守候著你的前前女友?(恕刪)


我昨晚在想, 天使是我生命中的[妖], 而我成為這個女孩生命中的[妖]

我找尋心中的愛情離開了這個女孩, 而天使找尋心中的未來離開我..

攪和在一起就是大家其實都互相欠債吧....


但是我並不希望把這件事也處理得一蹋糊塗.
所以很多事得慎重的想通,才能作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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