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鼠 wrote:我告訴她,一定要幸福,不然就對不起我了!如果那個男孩,欺負她,一定跟我說,我一定會拼了命扁死那個男孩的!最後,我們互相約定了,還是好朋友以後不管發生什麼好事,壞事,一定要跟對方說,但是我不會在主動找她了,因為我不適合!不準把對方給忘了!還是會一起出去吃飯,一起聊天的! 人生可以不要這麼幼稚嘛!留個笑柄給他們...笑
賴小宏 wrote:尼斯 wrote:蠻不喜歡她的 ==> 滿不喜歡她的......(恕刪) 樓主明明沒寫錯..."蠻"有什麼好對不起...我喜歡糾正糾正魔人...XD......(恕刪) 蠻, 副詞ex: 蠻開心的: 挺開心的, 超開心的滿, 副詞ex: 滿開心的: 十分開心, 很開心兩者當副詞時意思雷同,但誠如「啊」「呀」都是發語詞, 語氣或感受還是有所不同。天鼠 wrote:不準把對方給忘了!還是會一起出去吃飯,一起聊天的!...(恕刪) 至於准不准這樣用, 或對不對,就看樓主要的原始語氣/語意為何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