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abelle wrote:
是你,你會怎麼做?
拋下正需要人照顧的妻子,拿工作當理由?
還是暫且將工作擱下,全心全意照顧曾為你付出,無怨無悔的妻子?...(恕刪)
所謂拋下正需要人照顧的妻子的拋下是指什麼?
如果是指遺棄,從此後人間消失,或是指的只是上班時暫時得離開醫院擱下妻子
這兩種意思完全不同啊!!
小弟我算是少數大概經歷過照顧與被照顧的兩種角色的人
之前我家人得癌症我照顧了1年最後去世了,現在是我得癌症,換家人要照顧我
相信我,我是過來人
生病不好受,尤其是重症,非常需要家人的陪伴,但這並非叫你24小時陪在他身邊才叫陪伴
而是家人會給病患安心的感覺,就算實質上因為要上班,一天沒照顧多久時間,但是對於病患而言
知道有個關心他的家人,正在為了這個家奮鬥賺錢,會關心他會替他想事情
這樣就算是很好的安慰
照顧的人也很不好受
我每次因陪癌末併發症的家人去住院時,面對一個情況不穩定,可能會漸漸轉好也可能一夜惡化再見的病人
一次住院動不動就半個月起跳,兩人輪流請假換班照顧,所以有時都會7天以上24小時照顧
別看在醫院照顧人沒作啥辛苦的事,那個壓力實在超級大,而且在病房那種環境下24小時待著
照顧一個不知道是不是這次還可以走著出來的重病家人,精神壓力真的有夠重
所以,無論是生病的還是照顧的,都要互相體諒
讓病人知道,雖然不能24小時在他身邊,但是要表現出你心是在的,病人由此能獲得很大的慰藉
病人也要體諒家人,平常為生活奔波,現在病倒了一個,家裡少一份勞動力,還得讓人額外負擔照顧,家人也很苦




























































































